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财政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1月16日印发的《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办发〔2018〕57号)同时废止。举报电话:0536-12345,邮箱:wfrsj-ghcwk@wf.shandong.cn,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2楼,邮编:261061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