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人社发〔2021〕2号
近期,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潍指办发〔2021〕7号),围绕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春节期间企业生产有序、员工健康安全等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为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工作,现将《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策快速落地、多见成效。
各县市区(开发区)在执行政策过程中,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快政策落实进度,切实将政策尽快落实落地,确保质量和效率;要按照“一次办好”改革和防风险的要求,优化流程和手续,严格按流程办事。
各县市区(开发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有关情况及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财 政 局
2021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实 施 细 则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2021年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留潍的非潍坊户籍员工,鼓励企业按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节日补贴。市县财政根据企业参保缴费非潍坊户籍员工留潍过节人数、发放节日补贴情况,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二、资金来源
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
三、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含承诺书),参保缴费的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留潍非潍坊户籍员工花名册(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电话号码、在潍时间,并经职工本人签字),考勤表(或电子考勤明细单),企业发放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节日补贴的银行流水或职工签字表,企业开户银行信息等。
2.受理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到企业申请并受理后,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依托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发送短信或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留潍人员相关时间段情况进行比对确认,记录在案。审核结果由审核工作人员在同级基金稽核人员监督下签字确认。
3.公示。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将拟发放补贴企业名单及资金数额在同级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市级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补贴汇总表报送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复核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市财政局。
5.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各县市区(开发区)补贴汇总情况,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比例将市财政局分担部分资金拨至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按企业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补贴数拨到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账户,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资金拨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材料归档。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发放材料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附件:1.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参保缴费的春节期间留潍非潍坊户籍员工花名册
3.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汇总表
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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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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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
工商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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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基本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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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 |
本单位承诺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潍指办发〔2021〕7号)规定,所申报员工均为2021年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留潍稳岗的非潍坊户籍参保缴费员工,且企业已为其发放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节日补助,申报资料及信息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费用的行为,本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单位春节期间留潍稳岗的非潍坊户籍参保缴费员工共计人,现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元。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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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业务经办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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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2021年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留潍稳岗的非潍坊户籍参保缴费员工共计人,且已发放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节日补贴,同意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元(大写: )。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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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参保缴费的春节期间留潍非潍坊户籍员工花名册
填报单位(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电话号码 |
在潍时间 |
员工本人签字 |
复核人: 制表人:
附件3
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汇总表
县市区人社局(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贴人数 (人) |
补贴金额 (万元) |
复核人: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