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共有赵泽等17人(名单附后)在潍坊市市本级存在多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请相关人员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全额退回本通告指定账户。
逾期不退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或第九十一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决定,责令其退回资金。责任人接到行政决定仍不执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责任人拒不退回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特此通告。
退还方式:
1.银行柜台办理:
账户: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账号:1607001729219500348-000000001
开户行:潍坊市工行营业部
2.手机银行方式:
账户: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账号:160700172921950034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3.现场办理方式:
收到通知书后请携带身份证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南侧人社专区19号窗口(奎文区东方路3396号)核查,确认后携带证件到银行柜台或现场手机银行办理退费。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