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工作要求,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潍人社字〔2024〕23号),结合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12个县市区和高新、滨海、峡山等3个市属开发区2023年度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拟确定寿光市、奎文区、临朐县、诸城市、昌邑市为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督查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536-8875237、8875206(传真),联系地址:奎文区新华路116号602房间。
市财政局电话:0536-8096501,联系地址:高新区阳光大厦23楼。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