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为优化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我市制定了《潍坊市<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推广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潍坊市《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
推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等部署要求,大力宣传推广、组织实施《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规范》(下称“《规范》”),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挖掘特色亮点,打造潍坊品牌,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推广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山东省《规范》相关要求,为切实提升我市培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范》推广宣传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和广大企业学习和应用《规范》,营造学习质量管理新知识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就业培训工作质量水平。
二、实施方案
(一)细化服务标准
1.坚持从严管理。充分发挥培训服务作用,完善培训规章制度,严肃班规班纪,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和培训过程管理,加强学风建设,增强培训实效。
2.加强资金审核。严格执行培训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培训资金申请、使用、预算、结算全过程的监督审核,确保培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
3.开展培训评估。组织培训要开展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等方面的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改进教学和管理。
(二)规范培训流程
结合培训群体实际需求,规范培训流程,制定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培训事前监管
严格培训招生。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范围,审核报名人员培训资格,核验培训人员身份,从源头上确保培训质量。
严格开班备案。培训机构应提前将开班备案材料按规定报送至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经备案通过后,培训机构方可开班,并将学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2.培训事中监管
加强教学管理。培训机构应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培训班主任负责制等。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开班备案信息开展培训,强化教学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培训内容、更换培训教师、缩短培训课时,按照培训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加强培训监管。培训机构应保存培训视频影像资料和各类纸质培训档案材料。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加强辖区内培训业务监管,成立培训抽查小组,对培训班次进行抽查。
3.培训事后监管
强化考核管理。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按班期统一组织学员参加考试。优化职业鉴定工作流程,强化对鉴定过程的监督检查,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
加强档案管理。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按照培训班次将培训资料顺序整理成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做好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的指导检查和备份保存。
(三)健全评价机制
1.学员评价
培训结束前,组织学员填写《培训评估调查表》,对本次培训的课程、管理、效果和满意度进行全面评估,并征询意见和建议。
2.第三方评价
培训结束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组织开展绩效评估,聘请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通过档案审核、资金审计、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学员出勤、培训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材料,进行通报反馈。
3.汇总反馈信息
将利用学员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形式收集到的反馈信息进行归类总结,统计填写《培训评估调查汇总表》,包括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讲师授课、组织管理、培训服务满意率、相关意见建议及培训需求等内容。
三、完成时限
(一)组织启动(2022年12月-2023年2月)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推广宣传活动。
(二)全面推进(2023年3月-2023年9月)
1.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组织举办《规范》培训活动,增强培训主体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指导和推动各类培训主体深入开展高质量培训活动。
2.于2023年6月组织阶段性交流活动,总结和宣传优秀推广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总结提高(2023年10月底)
2023年10月,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对宣传推广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时要加强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提炼经验、发现典型、查找不足,并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保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本次宣传推广活动作为开展培训工作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积极推动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规范》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及时组织报道培训先进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多种工具方法应用的全面质量管理氛围。
(三)提升服务实效。各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要创新模式,优化服务,切实提升培训群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加强信息收集与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深入挖掘推广宣传活动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于2023年7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2023年11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附件:山东省公共就业培训服务标准化工作手册(应用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