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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2011/12/25 2.1k 阅读 144 点赞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作为社会主义民办职业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拓宽教育投入渠道、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创新教育竞争机制、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扩大教育总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去年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鲁发 [2010]20号),《纲要》在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部分中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出资、捐资办学,利用多种融资方式发展民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好一批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民办学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和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网络。”己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网络的基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有专业设置紧贴市场需求,质量意识强,办学机制灵活,办学特色鲜明等特点,培养的技能人才可补充社会各方面的用人需求,尤其是能够满足中小型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对人才的多样化需要。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对国家政策缺乏全面了解,对社会技能人才需求信息不能及时掌握,迫切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学政策,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办学方向、人才供求等方面的信息提供和指导服务。开展“服务年活动”是人社部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群众工作”重要举措,是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排忧解难,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教育需求急速增加的迫切需要。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切实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服务,为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为我市由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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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