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收到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上级资金6380万元,资金量全省第一,其中中央资金3553万元、省级资金2827万元,市级按省测算人口数配套1713万元,现已全额拨付各县市区。用于弥补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收入补助等方面。支持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保障力度。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统筹利用好现有卫生健康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持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