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中央把脉“国之大情”、掌握“国之大策”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有助于全面客观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市财政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深刻认识经济普查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立足财政职能,坚持“实事求是、强化保障、讲求效益”原则,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普查经费,筑牢保障根基
近年来,受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但经济普查是全国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的大型调查,市财政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筹措资金,优先重点保障经济普查工作开展。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根据2023-2025年度经济普查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安排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1535万元,统筹用于设备购置、“两员”报酬及普查宣传、数据处理等支出,支持我市承担的“研究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调查”专项试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88万元,用于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支持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夯实源头数据质量。严格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通过横纵对比论证支出合理性,细化项目库数据编报,督促统计部门严格遵守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范围,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同时,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经费需求,应拨尽拨,能拨快拨,支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普查经费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在做好普查经费保障的同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导向,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提高指标体系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深入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发现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提高预算执行质量。督导统计部门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抓好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改进管理有机衔接,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