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切实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潍坊市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能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与协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标
通过公开征集、汇聚一批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规则、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人才,整合一批具有优质资源与服务能力的机构力量,构建“专家领衔、机构协同、精准服务”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体系,为我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风险预警、战略规划等提供公益性支撑服务。
二、征集范围
(一)专家征集范围
面向行政机关、司法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机构,征集具备较强海外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丰富实践经验,愿意参与潍坊市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工作的专业人员、学者、专家等。
(二)协作单位征集范围
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等。
产业主体单位: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跨国经营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行业组织与平台: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管委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创新服务平台等。
科研教育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与教学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专家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无被开除公职记录、无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2.从事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工作累计5年(含)以上,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理论与实务经验,尤其在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纠纷诉讼、仲裁、贸易调查、海关执法等领域有丰富实践经历者优先。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对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水平突出、社会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能够接受保护中心委托,积极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及维权相关工作;在职人员须确保所在单位可为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5.自愿承担海外知识产权工作相关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保护中心关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工作要求与管理规定。
(二)协作单位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能在协作期间保持相关的资质和良好的信誉,近5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2.具有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确权、仲裁、诉讼等纠纷处理经验,成功承办过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3.拥有承担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等各类服务的工作人员,并能够按照要求接受委托,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关注和研究知识产权行业并愿为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作出贡献。
四、工作职责
(一)专家职责
受聘专家需积极履行以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职责:
1.参与保护中心组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为企业提供专家指导意见;针对重大、疑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参加保护中心组织的专家研讨、企业专项指导等活动。
2.为潍坊市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纠纷应对指导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协助开展政策解读、实务培训、案例分享等活动。
3.收集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政策动态及典型案例等信息,同步反馈潍坊市企业遭遇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线索与实际需求。
4.为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策略建议、操作路径及注意事项,助力企业高效化解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5.对保护中心拟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报告、实务指引等文件提供专家审核意见,提升文件专业性与实用性。
6.配合保护中心完成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的工作。
(二)协作单位职责
1.研究重大、疑难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提出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2.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和注意事项。
3.参与收集潍坊区域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信息,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等工作提供建议。
4.参与海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为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持和必要保障。
5.参与海外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等活动提供涉外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6.承担其他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的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的人员填写《潍坊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附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执业证明等;3.专业领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正规培训机构结业证等;4.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文书、研究报告、委托代理协议、案件卷宗及相关报道等(需清晰体现申请人在工作中的主要作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协作单位填写《潍坊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协作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构执业资质证明;3.单位主要成员名单表、专业人员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复印件等;4.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工作相关材料,如典型案例、宣传培训、纠纷信息、纠纷结果、在其中发挥的主要作用等。
六、提报要求
专家申请表(附件1)与协作单位申请表(附件2)提交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其它证明材料PDF版、《潍坊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协作单位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姓名”或“海外知识产权协作单位+单位”方式命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宿萌
联系电话:0536-7907753
邮箱:sumeng1013@wf.shandong.cn
潍坊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