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负责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有两项,分别是:
反馈问题7:落后设备和产能淘汰更新不及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0立方米以下高炉(短流程除外)为淘汰类设备。潍坊市目前以短流程铸造名义保留的6台2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只有2%的铁水直接进入后续铸造工序,短流程铸造名不符实。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相关企业日常生产监管不力,既未推动落后设备退出,也未要求企业开展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有关县市区委、区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责 任 人:市工信局、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7年年底前完成。
整改目标:短流程铸造企业200立方米以下高炉设备全部退出或更新。
整改措施:
(一)对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高炉立即停产整改。对短流程铸造企业200立方米以下高炉铁水直接进入后续铸造工序情况对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由相关县市区责令立即停产整改。
(二)坚持先立后破、压小上大的原则,加快短流程铸造企业200立方米以下高炉设备全部退出。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及时更新落后设备,压小上大,推动高炉适度向大型化发展。(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变更,以国家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反馈问题9:焦化产能整合转移工作滞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全市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跟踪督促不到位,对焦化企业产量控制监管不严,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进度滞后。《山东省焦化行业产能整合转移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年底前各市政府确定产能退出的装置清单和“一企一策”方案;2024年6月底前,组织企业签订产能转移协议,2025年6月底前,全省完成退出任务。督察发现,山东万山集团一座55万吨焦炉虽已被市政府确定为产能退出装置,但至今未制定“一企一策”方案,也未签订产能转移协议。2023年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焦炭产量超省下达指标2.88万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昌乐县委、县政府,临朐县委、县政府
责 任 人: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昌乐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临朐县委、县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按时推动完成焦化产能整合转移任务。
整改措施:督促昌乐县组织山东万山集团制定“一企一策”方案,督促昌乐、临朐县组织企业签订产能转移协议,按时完成焦化产能整合转移任务。对山东雷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焦炭产量控制目标扣减4.3万吨并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