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
潍卫字〔2024〕119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卫健局、滨海卫健办、峡山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扩充和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实现重点学(专)科的动态考评管理,根据《潍坊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潍卫字〔2023〕244号)和重点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开展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以及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委党组会研究等程序,确定潍坊市人民医院临床护理等14个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我市重点学(专)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项目建设与管理,给予更加有力的配套政策,加大临床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尽快达到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标准。各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项目要进一步树特色、打品牌、升能级、创精品,以争创省级重点学(专)科为目标,通过3年左右的重点建设发展,力争达到省级重点学(专)科建设要求,实现省级重点学(专)科建设新突破。各有示范项目资金支持的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项目所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并按照1:1比例配套资金,发挥激励和保障作用,推动市级重点学(专)科培育项目提速提质。
附件: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培育项目名单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