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4年度中心城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有关指标的通知
潍卫字〔2024〕78号
各区卫健局(办)、财政局,峡山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潍坊市卫健委 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的通知》(潍卫字〔2021〕158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心城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指标通知如下:
(一)老年人尿酸检测和双肾彩超检查服务覆盖率由≥60%调整为≥62%;
(二)每年为糖尿病患者免费提供8次血糖检测,服务覆盖数量≥当年度分配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数量,服务覆盖率由≥60%调整为≥62%;
(三)对0-6岁儿童常见及多发疾病提供中医贴敷服务(需经医师诊断确定),每人免费提供3天共计6贴贴敷服务(区内同一儿童在不同机构年内仅享受3天共计6贴免费服务),服务覆盖率由≥50%调整为≥25%。
(四)对0-6岁儿童常见及多发疾病提供中医推拿服务(需经医师诊断确定),每人免费提供3天共计3次推拿服务(区内同一儿童在不同机构年内仅享受3天共计3次免费服务),服务覆盖率由≥40%调整为≥25%。
中心城区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资金筹集由30元/人/年调整到25元/人/年的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比例负担,区级财政需在当年度4月30日之前预拨本年度项目资金,预拨比例不低于50%。
除本次调整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指标外,其他事项均按照《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的通知》(潍卫字〔2021〕158号)文件执行。
各县市参照本通知制定当地政府购买基本医疗服务政策,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潍坊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