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根据财政部和山东省财政厅部署要求,2022年潍坊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运行。随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应用,预算执行中的指标管理、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等流程发生了变化,需要结合业务实际出台相应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以及财政国库管理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情况,研究制定了《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规范资金支付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此办法。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等;第二章预算指标,共5条,明确了预算指标指定的审核要素、业务流程、处理时限;第三章用款计划,共6条,规定了用款计划编报要求、审核流程、管理机制;第四章财政拨款资金支付,共7条,对财政拨款资金支付流程、校验审核、划款清算、更正退款等进行说明;第五章财政专户及单位资金支付,共2条,对财政专户及单位资金支付流程、划款清算、退款等进行说明;第六章监督管理,共5条,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第七章附则,共4条,对《管理办法》执行期限及其它内容提出了要求。
潍坊市财政局国库科:0536-809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