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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潍坊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立东解读《潍坊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3/02/07 1.7w 阅读 314 点赞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潍坊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宣文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共四章二十六条。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潍政字[2019]9号)等有关规定

三、出台目的

规范和加强潍坊市市级宣传文化旅游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宣文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效率。

、主要原则

宣文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权责清晰、上下结合、统筹安排、保障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重要措施

明确宣文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支持重大宣传文化旅游项目。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宣传文化旅游等活动经费,支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支持文艺(影视)精品创作,文艺人才培养,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奖励及奖项评选,文化交流及宣传等,支持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品牌宣传创建等。

(二)支持舆论引导。支持主流媒体发展、网络信息管理、广电信号转播、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

(三)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确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重点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等。

(四)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基本陈列展览等支出的补助,并对自愿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奖励性补助。

(五)支持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支持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和文物管理与利用等工作。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传承人补助。

(六)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市级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金融融合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会展、推介及广告业发展等。

(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宣传文化旅游项目。

六、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0536-80966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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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