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发表时间:2021-07-01 作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于6月30日顺利完成。今年共为全市12399家缴存单位共计90.37万缴存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3.83亿元,比上年增加4294.61万元,每位缴存职工人均收到利息423.79元,比上年增长4.85% ,利息金额已全部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爱山东·潍事通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温馨提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