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5/10/17 7.3k 阅读 520 点赞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发表时间:2025-10-17 作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9〕1号)要求,对业务运行情况、业务运行特点和职工关心的公积金热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风险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三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第季度,新开户职工人数2.66万人,缴存额28.54亿元,同比增长7.7%;20259月末,缴存总额1118.04亿元,同比增长12.48%,缴存余额393.11亿元,同比增长12.18%。其中:异地转入1530笔,金额2877.92万元。

(二)提取:2025年第季度,提取额20.9亿元,同比增长9.71%;20259月末,提取总额724.93亿元,同比增长12.65%。其中:异地转出1432笔,金额2412.97万元。

(三)贷款:2025年第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3445笔,同比增长66.43%,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为15.99亿元,同比增长69.21%;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21.52万笔,同比增长5.8%,个人住房贷款总额594.93亿元,同比增长9.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9.7亿元,同比增长4.07%。其中:异地贷款发放293笔、14268.2万元。

(四)收支情况

1.业务收入:2025年第三季度,业务收入25139.75万元,同比减少1.6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605.7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533.63万元,其他收入0.35万元。

2.业务支出:2025年第三季度,业务支出15704.32万元,同比增长22.14%。其中:预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4677.9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26.40万元,其他支出0.02万元

3.增值收益:2025年第三季度,增值收益9435.43万元,同比减少25.73%。增值收益率0.78%,去年同期下降了0.29个百分点。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缴存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占8.82%;事业单位占21.69%;国有企业占7.12%;城镇集体企业占0.42%;外商投资企业占2.42%;城镇私营企业占14.87%;其他城镇企业占41.1%;民办非企业占2.1%;社会团体占0.15%;个人自愿缴存占0.06%;其他人员占1.25%。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2.86%;事业单位占27.94%;国有企业12.27%;城镇集体企业占0.23%;外商投资企业占1.92%;城镇私营企业占8.08%;其他城镇企业占34.45%;民办非企业占1.35%;社会团体占0.11%;个人自愿缴存占0.05%;其他人员占0.74%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39.4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6.8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28.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的占3.5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39%。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3.9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3.2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45.2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11.3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6.2%。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1000元以下的占52.85%;1000(含)-2000的占31.85%;2000(含)-3000的占9.52%;3000(含)-4000的占2.94%;4000(含)-5000的占1.39%;5000元(含)以上的占1.45%

实缴金额中,1000元以下的占22.7%;1000(含)-2000的占38.12%;2000(含)-3000的占18.79%;3000(含)-4000的占8.34%;4000(含)-5000的占5.05%;5000元(含)以上的占7%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缴存比例5%的占13.22%;缴存比例6%的占29.14%;缴存比例7%的占1.34%;缴存比例8%的占6.74%;缴存比例9%的占2.83%;缴存比例10%的占1.33%;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45.33%;自愿缴存的占0.06%。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的占5.19%;缴存比例6%的占16.05%;缴存比例7%的占0.29%;缴存比例8%的占4.69%;缴存比例9%的占2.84%;缴存比例10%的占1.14%;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68.9%;自愿缴存的占0.04%当期异地转入个人账户资金额占0.85%。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92.2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1.7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数占82.91%;租赁住房的提取人数占7.61%);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占7.72%(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2.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人数占4.38%;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人数占0.11%;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0.98%)。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69.3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11.4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占52.37%;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占5.47%;其他住房消费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金额占30.69%(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21.8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金额占6.58%;出国定居的提取金额占0.01%;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占0.55%;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1.71%)。

6.提取率。2025年第季度,提取额20.9亿元,同比增长9.71%;提取率73.23%。

(三)贷款

7.按主贷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在借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9.52%,事业单位占30.04%,国有企业占8.8%,城镇集体企业占0.12%,外商投资企业占1.94%,城镇私营企业占9.99%,其他城镇企业占37.2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34%,其他占1.01%。

借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0.61%,事业单位占30.98%,国有企业占10.21%,城镇集体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1.7%,城镇私营企业占8.19%,其他城镇企业占36.0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19%,其他占0.98%。

8.按购房面积分类,在借款笔数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2.29%,90-120(含)㎡占19.36%,120-144(含)㎡占50.98%,144㎡以上占27.37%。

在借款金额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1.08%,90-120(含)㎡占14.05%,120-144(含)㎡占49.85%,144㎡以上占35.02%。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7.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8.4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7.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5.0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89%。

在贷款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2.5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6.1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41.4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7.0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2.76%。

10.按住房公积金借款使用次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87.63%,二次的占12.37%。

在贷款金额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86.43%,二次的占13.57%。

11.按借款用途分类,在贷款笔数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1.76%,二手房占28.24%。

在贷款金额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5.26%,二手房占24.74%。

12.按借款类型分类,在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89.46%,组合贷款占比10.54%。

在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90.54%,组合贷款占比9.46%。

三、重点关注问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认真查找在贷款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缴存账户有效性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一)贷款资产质量。20259月末,逾期贷款75笔,其中逾期连续3-5期的38笔,逾期贷款金额16.4万元,6期及以上的37笔,逾期贷款650.29万元。造成贷款逾期的主要原因:职工离职、工作变动等原因,收入不稳定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借款人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明显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贷款逾期催收难

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通过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措施,降低逾期率,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1.提高贷后风险管控重视程度。明确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的主体责任,完善逾期贷款催收、追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逾期贷款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贷款逾期动态,加大受委托银行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排查贷款风险隐患,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加大对企业缴存人员中借款人的关注力度,建立封存账户档案,定期跟踪排查贷款后辞职封存账户的借款人,确保不失联。同时积极做好逾期贷款起诉追偿工作,坚持逾期必催,可疑类逾期必诉,尽最大可能减少资金损失。

3.对借款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借款人法律素养,让其知晓逾期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借款人主动遵法、守法,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4.建立违规贷款审批责任制。明确贷款审批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失责失职而导致风险累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对违规贷款审批办理的贷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清收”的原则,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逾期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5.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大贷款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加强审查、事后稽核、严肃惩戒等措施,提高借款人逾期贷款的违约成本,将逾期贷款信息纳入公积金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二)流动性风险20259月末,个贷率71.15%,缴存余额393.11亿元,贷款余额279.7亿元,结余资金113.41亿元,资金净入24.44亿元。

针对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具体分析当前资金用量情况,科学确定各银行存款账户的日资金使用量,保持各银行账户内业务备用金充足,保障资金供求平衡,实现贷款抵押办理完成后即可随时放款。

)缴存账户有效性。2025年9月末,新开户单位1626家,实缴单位12210家;新开户职工57461人,实缴职工742809人,账户实缴率为94.92%,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方便了缴存职工高效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中心将加强缴存账户有效性分析工作,如实调整、处理反映个人账户状态,加强对断缴单位的催缴工作,积极完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规范有效,提高账户实缴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10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