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9〕1号)要求,对业务运行情况、业务运行特点和职工关心的公积金热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风险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第二季度,新开户职工人数1.71万人,缴存额38.87亿元,同比增长25.27%;2025年6月末,缴存总额1089.5亿元,同比增长12.61%,缴存余额385.47亿元,同比增长12.39%。其中:异地转入3684笔,金额6.33亿元。
(二)提取:2025年第二季度,提取额17.66亿元,同比增长1.03%;2025年6月末,提取总额704.03亿元,同比增长12.73%。其中:异地转出1135笔,金额2204.53万元。
(三)贷款:2025年第二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3797笔,同比增长67.27%,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为17.11亿元,同比增长68.74%;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21.18万笔,同比增长5.22%,个人住房贷款总额578.95亿元,同比增长8.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4.43亿元,同比增长2.05%。其中:异地贷款发放350笔、1.75亿元。
(四)收支情况
1.业务收入:2025年第二季度,业务收入24831.75万元,同比减少2.0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653.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177.16万元,其他收入1.23万元。
2.业务支出:2025年第二季度,业务支出15216.21万元,同比增长9.9%。其中:预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4207.57万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0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08.63万元。
3.增值收益:2025年第二季度,增值收益9615.54万元,同比减少16.39%。增值收益率0.54%,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16个百分点。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缴存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占8.76%;事业单位占22.41%;国有企业占7.33%;城镇集体企业占0.39%;外商投资企业占2.42%;城镇私营企业占14.45%;其他城镇企业占40.74%;民办非企业占2.1%;社会团体占0.15%;个人自愿缴存占0.05%;其他人员占1.2%。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1.03%;事业单位占24.71%;国有企业25.37%;城镇集体企业占0.21%;外商投资企业占1.59%;城镇私营企业占6.31%;其他城镇企业占27.81%;民办非企业占1.15%;社会团体占0.08%;个人自愿缴存占0.03%;其他人员占0.59%;非正常缴存账户年度结息利息占1.12%。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41.4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7.4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26.8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的占4.1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13%。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2.9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1.0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39.7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16.9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9.34%。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1000元以下的占54.82%;1000(含)-2000的占31.84%;2000(含)-3000的占8.28%;3000(含)-4000的占2.52%;4000(含)-5000的占1.37%;5000元(含)以上的占1.17%。
实缴金额中,1000元以下的占20.48%;1000(含)-2000的占34.28%;2000(含)-3000的占15.08%;3000(含)-4000的占8.3%;4000(含)-5000的占6.88%;5000元(含)以上的占14.98%。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缴存比例5%的占12.81%;缴存比例6%的占28.52%;缴存比例7%的占0.75%;缴存比例8%的占6.61%;缴存比例9%的占2.71%;缴存比例10%的占1.36%;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47.17%;自愿缴存的占0.06%。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的占4.59%;缴存比例6%的占15.28%;缴存比例7%的占0.32%;缴存比例8%的占4.19%;缴存比例9%的占2.4%;缴存比例10%的占1.03%;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68.58%;自愿缴存的占0.04%;;非正常缴存账户年度结息利息占3.1%;当期异地转入个人账户资金额占0.46%。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93.6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1.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数占84.81%;租赁住房的提取人数占7.19%);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占6.33%(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2.0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人数占3.35%;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人数占0.09%;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0.83%)。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72.0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12.3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占54.51%;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占5.21%;其他住房消费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金额占27.95%(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20.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金额占4.98%;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占0.51%;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1.73%)。
6.提取率。2025年第二季度,提取额17.66亿元,同比增长1.03%;提取率45.43%。
(三)贷款
7.按主贷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在借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8.77%,事业单位占27.23%,国有企业占8.48%,城镇集体企业占0.18%,外商投资企业占1.74%,城镇私营企业占10.85%,其他城镇企业占40.4%,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42%,其他占0.93%。
借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9.66%,事业单位占29.14%,国有企业占8.86%,城镇集体企业占0.13%,外商投资企业占1.51%,城镇私营企业占8.8%,其他城镇企业占39.69%,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43%,其他占0.78%。
8.按购房面积分类,在借款笔数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2.42%,90-120(含)㎡占21.94%,120-144(含)㎡占51.54%,144㎡以上占24.1%。
在借款金额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1.23%,90-120(含)㎡占16.78%,120-144(含)㎡占51.28%,144㎡以上占30.71%。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21.4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8.5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2.7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6.1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16%。
在贷款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6.4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7.0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7.3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7.8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37%。
10.按住房公积金借款使用次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91.31%,二次的占8.69%。
在贷款金额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90.73%,二次的占9.27%。
11.按借款用途分类,在贷款笔数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4.22%,二手房占25.78%。
在贷款金额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7.04%,二手房占22.96%。
12.按借款类型分类,在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88.94%,组合贷款占比11.06%。
在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89.9%,组合贷款占比10.1%。
三、重点关注问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认真查找在贷款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缴存账户有效性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一)贷款资产质量。2025年6月末,逾期贷款60笔,其中逾期连续3-5期的32笔,逾期贷款金额13.8万元,6期及以上的28笔,逾期贷款余额537.54万元。造成贷款逾期的主要原因有:职工离职、工作变动等原因,收入不稳定,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借款人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明显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贷款逾期催收难。
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通过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措施,降低逾期率,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1.提高贷后风险管控重视程度。明确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的主体责任,完善逾期贷款催收、追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逾期贷款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贷款逾期动态,加大受委托银行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排查贷款风险隐患,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加大对企业缴存人员中借款人的关注力度,建立封存账户档案,定期跟踪排查贷款后辞职封存账户的借款人,确保不失联。同时积极做好逾期贷款起诉追偿工作,坚持逾期必催,可疑类逾期必诉,尽最大可能减少资金损失。
3.对借款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借款人法律素养,让其知晓逾期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借款人主动遵法、守法,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4.建立违规贷款审批责任制。明确贷款审批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失责失职而导致风险累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对违规贷款审批办理的贷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清收”的原则,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逾期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5.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大贷款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加强审查、事后稽核、严肃惩戒等措施,提高借款人逾期贷款的违约成本,将逾期贷款信息纳入公积金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二)流动性风险。2025年6月末,个贷率71.19%,缴存余额385.47亿元,贷款余额274.43亿元,结余资金111.04亿元,资金净流入22.07亿元。
针对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具体分析当前资金用量情况,科学确定各银行存款账户的日资金使用量,保持各银行账户内业务备用金充足,保障资金供求平衡,实现贷款抵押办理完成后即可随时放款。
(三)缴存账户有效性。2025年6月末,新开户单位1075家,实缴单位11732家;新开户职工30908人,实缴职工712117人,账户实缴率为91.88%,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方便了缴存职工高效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中心将加强缴存账户有效性分析工作,如实调整、处理反映个人账户状态,加强对断缴单位的催缴工作,积极完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规范有效,提高账户实缴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