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9〕1号)要求,对业务运行情况、业务运行特点和职工关心的公积金热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风险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第一季度,新开户职工人数2.61万人,缴存额24.04亿元,同比减少7.72%;2024年3月末,缴存总额936.44亿元,同比增长12.18%,缴存余额329.42亿元,同比增长4.78%。其中:异地转入1223笔,金额2020.42万元。
(二)提取:2024年第一季度,提取额22.76亿元,同比减少18.6%;2024年3月末,提取总额607.02亿元,同比增长16.66%。其中:异地转出1506笔,金额2161.64万元。
(三)贷款:2024年第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663笔,同比减少53.97%,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为6.95亿元,同比减少55.36%;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9.91万笔,同比增长5.96%,个人住房贷款总额523.06亿元,同比增长10.2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8.22亿元,同比增长4.81%。其中:异地贷款发放200笔、9108.4万元。
(四)收支情况
1.业务收入:2024年第一季度,业务收入25189.08万元,同比增长11.7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187.1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2001.07万元,其他收入0.89万元。
2.业务支出:2024年第一季度,业务支出13477.53万元,同比增长5.29%。其中:预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2377.6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99.90万元,其他支出0.01万元。
3.增值收益:2024年第一季度,增值收益11711.56万元,同比增长20.30%。增值收益率0.3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05个百分点。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缴存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占7.92%;事业单位占18.69%;国有企业占17.38%;城镇集体企业占4.38%;外商投资企业占6.07%;城镇私营企业占30.6%;其他城镇企业占1.85%;民办非企业占2.13%;社会团体占0.05%;个人自愿缴存占0.11%;其他人员占10.82%。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2.95%;事业单位占25.96%;国有企业24.73%;城镇集体企业占2.82%;外商投资企业占5.13%;城镇私营企业占20.05%;其他城镇企业占0.9%;民办非企业占1.5%;社会团体占0.04%;个人自愿缴存占0.07%;其他人员占5.85%。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44.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5.2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25.4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的占3.4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06%。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6.5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3.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44.0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11.7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4.62%。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1000元以下的占58.36%;1000(含)-2000的占28.32%;2000(含)-3000的占8.28%;3000(含)-4000的占2.76%;4000(含)-5000的占1.41%;5000元(含)以上的占0.87%。
实缴金额中,1000元以下的占25.86%;1000(含)-2000的占37.21%;2000(含)-3000的占18.54%;3000(含)-4000的占8.6%;4000(含)-5000的占5.54%;5000元(含)以上的占4.25%。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缴存比例5%的占11.45%;缴存比例6%的占27.87%;缴存比例7%的占0.87%;缴存比例8%的占6.92%;缴存比例9%的占3.08%;缴存比例10%的占1.51%;缴存比例11%的占0.02%;缴存比例12%的占48.22%;自愿缴存的占0.06%。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的占3.62%;缴存比例6%的占13.48%;缴存比例7%的占0.39%;缴存比例8%的占4.95%;缴存比例9%的占2.64%;缴存比例10%的占1.31%;缴存比例11%的占0.02%;缴存比例12%的占72.43%;自愿缴存的占0.06%;当期异地转入个人账户资金额占1.1%。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92.5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1.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数占78.31%;租赁住房的提取人数占12.84%);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占7.48%(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2.3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人数占4.12%;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人数占0.09%;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0.93%)。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74.3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8.2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占57.08%;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占8.98%);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金额占25.65%(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1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金额占4.83%;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占0.4%;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1.42%)。
6.提取率。2024年第一季度,提取额22.76亿元,同比减少18.6%;提取率94.68%。
(三)贷款
7.按主贷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在借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6.07%,事业单位占28.57%,国有企业占24.05%,城镇集体企业占2.53%,外商投资企业占5.65%,城镇私营企业占23.09%,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86%,其他占8.18%。
借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6.9%,事业单位占30.61%,国有企业占25.72%,城镇集体企业占2.16%,外商投资企业占5.85%,城镇私营企业占20.55%,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49%,其他占6.72%。
8.按购房面积分类,在借款笔数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4.57%,90-120(含)㎡占18.1%,120-144(含)㎡占53.04%,144㎡以上占24.29%。
在借款金额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2.71%,90-120(含)㎡占14.47%,120-144(含)㎡占53%,144㎡以上占29.82%。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26.3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5.5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1.5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5.0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1.56%。
在贷款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9.0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5.6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6.68%,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6.3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2.3%。
10.按住房公积金借款使用次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77.51%,二次的占22.49%。
在贷款金额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76.35%,二次的占23.65%。
11.按借款用途分类,在贷款笔数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60.67%,二手房占39.33%。
在贷款金额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64.71%,二手房占35.29%。
12.按借款类型分类,在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63.44%,组合贷款占比36.56%。
在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63.32%,组合贷款占比36.68%。
三、重点关注问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认真查找在贷款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缴存账户有效性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一)贷款资产质量。2024年3月末,逾期贷款30笔,其中逾期连续3-5期的16笔,逾期贷款金额7.16万元,6期及以上的14笔,逾期贷款余额307.5万元。造成贷款逾期的主要原因有:职工离职、工作变动等原因,收入不稳定,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借款人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明显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贷款逾期催收难。
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通过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措施,降低逾期率,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1.提高贷后风险管控重视程度。明确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的主体责任,完善逾期贷款催收、追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逾期贷款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贷款逾期动态,加大受委托银行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排查贷款风险隐患,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加大对企业缴存人员中借款人的关注力度,建立封存账户档案,定期跟踪排查贷款后辞职封存账户的借款人,确保不失联。同时积极做好逾期贷款起诉追偿工作,坚持逾期必催,可疑类逾期必诉,尽最大可能减少资金损失。
3.对借款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借款人法律素养,让其知晓逾期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借款人主动遵法、守法,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4.建立违规贷款审批责任制。明确贷款审批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失责失职而导致风险累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对违规贷款审批办理的贷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清收”的原则,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逾期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5.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大贷款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加强审查、事后稽核、严肃惩戒等措施,提高借款人逾期贷款的违约成本,将逾期贷款信息纳入公积金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二)流动性风险。2024年3月末,个贷率81.42%,缴存余额329.42亿元,贷款余额268.22亿元,结余资金61.20亿元,资金净流入4.27亿元。
针对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具体分析当前资金用量情况,科学确定各银行存款账户的日资金使用量,保持各银行账户内业务备用金充足,保障资金供求平衡,实现贷款抵押办理完成后即可随时放款。
(三)缴存账户有效性。2024年3月末,新开户单位496家,实缴单位10681家;新开户职工26059人,实缴职工652274人,账户实缴率为87.7%,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方便了缴存职工高效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中心将加强缴存账户有效性分析工作,如实调整、处理反映个人账户状态,加强对断缴单位的催缴工作,积极完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规范有效,提高账户实缴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