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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3/07/17 8.3k 阅读 72 点赞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发表时间:2023-07-17 作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9〕1号)要求,对业务运行情况、业务运行特点和职工关心的公积金热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风险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第二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第二季度,新开户职工人数1.73万人,缴存额28.40亿元,同比增长4.22%;2023年6月末,缴存总额863.14亿元,同比增长13.71%,缴存余额321.71亿元,同比增长6.25%。其中:异地转入1533笔,金额2318.56万元。

(二)提取:2023年第二季度,提取额21.08亿元,同比增长36.71%;2023年6月末,提取总额541.43亿元,同比增长18.65%。其中:异地转出1331笔,金额1633.21万元。

(三)贷款:2023年第二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4202笔,同比增长54.37%,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为18.58亿元,同比增长124.67%;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19.21万笔,同比增长7.62%,个人住房贷款总额493.11亿元,同比增长12.7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5.91亿元,同比增长7.92%。其中:异地贷款发放450笔、21780.02万元。

(四)收支情况

1.业务收入:2023年第二季度,业务收入25561.98万元,同比增长7.50%。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384.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1177.08万元,其他收入0.14万元。

2.业务支出:2023年第二季度,业务支出13136.99万元,同比增长6.5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077.9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58.79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24万元。

3.增值收益:2023年第二季度,增值收益12424.99万元,同比增长8.50%。增值收益率0.7%,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07个百分点。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缴存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占10.04%;事业单位占22.80%;国有企业占16.12%;城镇集体企业占3.34%;外商投资企业占6.19%;城镇私营企业占28.73%;其他城镇企业占1.91%;民办非企业占2.13%;社会团体占0.06%;个人自愿缴存占0.11%;其他人员占8.57%。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4.85%;事业单位占28.81%;国有企业22.61%;城镇集体企业占2.59%;外商投资企业占4.84%;城镇私营企业占17.89%;其他城镇企业占0.85%;民办非企业占1.54%;社会团体占0.04%;个人自愿缴存占0.05%;其他人员占4.72%;非正常缴存账户年度结息利息占1.21%。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43.9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5.7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26.2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的占4.0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02%。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7.7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3.6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44.0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14.4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08%。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1000元以下的占56.55%;1000(含)-2000的占30.86%;2000(含)-3000的占8.04%;3000(含)-4000的占2.96%;4000(含)-5000的占0.92%;5000元(含)以上的占0.67%。

实缴金额中,1000元以下的占26.79%;1000(含)-2000的占38.99%;2000(含)-3000的占17.86%;3000(含)-4000的占9.45%;4000(含)-5000的占3.74%;5000元(含)以上的占3.17%。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缴存比例5%的占8.32%;缴存比例6%的占29.33%;缴存比例7%的占0.76%;缴存比例8%的占6.68%;缴存比例9%的占2.74%;缴存比例10%的占1.41%;缴存比例11%的占0.02%;缴存比例12%的占50.68%;自愿缴存的占0.06%。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的占3.76%;缴存比例6%的占13.19%;缴存比例7%的占0.27%;缴存比例8%的占4.00%;缴存比例9%的占2.02%;缴存比例10%的占1.04%;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72.43%;自愿缴存的占0.04%;非正常缴存账户年度结息利息的占2.65%;当期异地转入个人账户资金额占0.59%。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92.7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2.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数占84.64%;租赁住房的提取人数占5.12%);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占7.30%(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2.6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人数占3.50%;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人数占0.10%;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1.03%)。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74.5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17.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占54.14%;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占3.19%);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金额占25.42%(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19.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金额占3.91%;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占0.45%;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1.27%)。

6.提取率。2023年第二季度,提取额21.08亿元,同比增长36.71%;提取率74.23%。

(三)贷款

7.按主贷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在借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9.71%,事业单位占30.94%,国有企业占19.35%,城镇集体企业占3.02%,外商投资企业占5.54%,城镇私营企业占24.45%,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50%,其他占5.49%。

借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0.83%,事业单位占33.14%,国有企业占19.63%,城镇集体企业占3.02%,外商投资企业占5.08%,城镇私营企业占22.19%,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60%,其他占4.51%。

8.按购房面积分类,在借款笔数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3.55%,90-120(含)㎡占17.90%,120-144(含)㎡占51.28%,144㎡以上占27.27%。

在借款金额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2.34%,90-120(含)㎡占15.44%,120-144(含)㎡占50.61%,144㎡以上占31.61%。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27.5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6.3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0.0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5.3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76%。

在贷款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20.6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6.9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4.8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6.6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95%。

10.按住房公积金借款使用次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66.54%,二次的占33.46%。

在贷款金额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64.66%,二次的占35.34%。

11.按借款用途分类,在贷款笔数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0.54%,二手房占29.46%。

在贷款金额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1.91%,二手房占28.09%。

12.按借款类型分类,在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57.16%,组合贷款占比42.84%。

在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58.25%,组合贷款占比41.75%。

三、重点关注问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认真查找在贷款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资金存储合理性、缴存账户有效性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一)贷款资产质量。2023年6月末,逾期贷款25笔,其中逾期连续3-5期的11笔,逾期贷款金额6.53万元,6期及以上的14笔,逾期贷款余额277.62万元。造成贷款逾期的原因,既有企业效益下降导致职工还款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借款人诚实守信原则下降的原因:

1.职工就业形态不稳定,贷后断缴问题显著。在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正常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也都积极缴存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人员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贷后断缴、贷后跟踪管理难等也加大了逾期的催收难度,造成逾期率的上升。

2.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部分企业停工停产,经济效益显著下降,导致职工失业、离职、工作变动等问题,收入明显下降,资金紧张,出现贷款逾期后难以进行催收。借款人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明显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

3.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通过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措施,降低逾期率,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1)提高贷后风险管控重视程度。明确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的主体责任,完善逾期贷款催收、追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逾期贷款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贷款逾期动态,加大受委托银行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排查贷款风险隐患,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加大对企业缴存人员中借款人的关注力度,建立封存账户档案,定期跟踪排查贷款后辞职封存账户的借款人,确保不失联。同时积极做好逾期贷款起诉追偿工作,坚持逾期必催,可疑类逾期必诉,尽最大可能减少资金损失。

(3)对借款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借款人法律素养,让其知晓逾期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借款人主动遵法、守法,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4)建立违规贷款审批责任制。明确贷款审批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失责失职而导致风险累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对违规贷款审批办理的贷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清收”的原则,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逾期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5)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大贷款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加强审查、事后稽核、严肃惩戒等措施,提高借款人逾期贷款的违约成本,将逾期贷款信息纳入公积金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二)流动性风险。2023年6月末,个贷率82.65%,缴存余额321.71亿元,贷款余额265.91亿元,结余资金55.80亿元,资金净流出8.51亿元。

针对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在新业务系统上线后,具体分析当前资金用量情况,科学确定各银行存款账户的日资金使用量,保持各银行账户内业务备用金充足,保障资金供求平衡,实现贷款抵押办理完成后即可随时放款。

(三)缴存账户有效性。2023年6月末,新开户单位544家,实缴单位10768家;新开户职工17322人,实缴职工683488人,账户实缴率为91.59%,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方便了缴存职工高效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中心将加强缴存账户有效性分析工作,如实调整、处理反映个人账户状态,加强对断缴单位的催缴工作,积极完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规范有效,提高账户实缴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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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