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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警方查处无人机“黑飞”行为,提醒合法合规飞行

2026/01/25 2.2k 阅读 130 点赞

1月19日,青州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在巡逻时,发现一架无人机未按规定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报备,擅自在辖区内飞行。特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程某某对其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程某某作出处罚,并在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详细告知其无人机飞行的报备流程、限高规定及“黑飞”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树立安全飞行、合法飞行的意识。

需要明确的是,违反空域管理规定,在禁飞区放飞无人机,情节较重的,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究。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该条例第五十一条同时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无人机“黑飞”行为若导致航班延误、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操作者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明确,实施该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此外,若“黑飞”行为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妨害公务等,将依据相应刑法条款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人机“黑飞”危害极大,不仅可能干扰民航航线、引发碰撞事故,若搭载危险物品,后果将更为严重。为规范飞行行为,广大飞友需遵守以下要求:

一是实名登记、一机一码。所有民用无人机(含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均需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 UOM)完成实名登记;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二是明确空域、先查后飞。微型无人机适飞空域为真高50米以下,轻型、小型无人机适飞空域为真高120米以下,该范围内飞行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但在管制空域(含景区、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内飞行,需在飞行前一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依法申请,严禁未经批准飞行。

三是考取证件、持证上岗。在管制区飞行、操控大型无人机设备或开展商业航拍活动,需取得相应操控员执照,依法持证上岗。

四是限高遵规、文明飞行。严禁酒后操控无人机,不得利用无人机偷拍他人隐私,夜晚飞行时需开启灯光标识。

此外,重大活动期间,飞友们需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禁飞通告,确保飞行行为安全合法。

警方提醒:低空并非“法外之地”,无人机飞行必须严格遵守“合法报备、合规飞行”原则,严格恪守空域划分和高度限制要求。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守护城市空中安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安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