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智能交通测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潍坊市潍城区以下点位的道路进行限速并实行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自2017年4月10日起正式启用。
二、测速卡口点位:以下4处卡口点位,抓拍车辆超速、驾驶员驾驶过程中不系安全带、打电话、抽烟等交通违法行为:潍高路K29+760米处(大型车辆限速70,小型车辆限速80)、西外环路-潍坊技师学院北A347路灯杆处(大型车辆限速70,小型车辆限速80)、西外环路工业技术学院南300米处(所有车辆限速60)、潍胶路-白浪河桥头西(所有车辆限速60)。
潍坊市交警支队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