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转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6/11/28 1.2w 阅读 330 点赞

潍坊市公安局文件

潍公发[2016]59号


转发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财政局:

为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力量,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线索,进一步提高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参与度和精准性,1026日,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鲁公通〔2016206号),并将于2016121日起正式施行,现予以转发,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工作实效。

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财政局2016112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