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法制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潍坊建设的实施方案》,认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事业发展全局谋划部署。在2022年潍坊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夯实法治医保基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多次听取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二是注重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作出涉及全局的重大行政决定前,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对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核,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给予专业指导,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协调成立潍坊市医保基金稽核中心,进一步健全了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体系。组织开展医保执法队伍培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强化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四是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全年共主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8件,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在官方网站开通“智能咨询”“领导信箱”等功能模块,及时办理12345政务热线、网络信箱件1000余件。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策公开会3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100余篇。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一律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特别是在起草制定潍坊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调整优化潍坊惠民保方案、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重特大疾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等重大政策出台前,均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领导研究审议。
(三)聚焦基金监管以线带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印发了《潍坊市医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了以“共筑医保基金防护线,管好用好群众治病钱”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全市共印发制作宣传册21万份,开展宣传活动专场200余场,培训5000余人次,播放动漫宣传短片1.5万次,重点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宣讲医保政策、医保惠民实事,切实增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基金安全的氛围。
(四)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组建潍坊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并于5月份正式运行,进一步健全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坚持法治学习经常化,先后组织局机关、市医保中心全体人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规范。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潍坊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潍坊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潍坊市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潍坊市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工作规则(试行)》4个制度文件,切实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对局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起草时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完善监管执法权限,严格监管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统一现场检查文书、 证据固定、线索移交、案卷归档、处理基准等业务规范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推动形成制度完善、责任清晰、执行有力、运行规范的监管体系。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与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还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合法性审查工作仍有欠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人员缺乏,法制工作人员仍为兼职,法律专业水平不足,现有工作过度依赖法律顾问等外界力量。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市县两级医保部门从事基金监管工作的专职人员普遍较少,市直从事医保基金监管稽核的仅有6人,市、县两级仅100余人,工作力量与监管任务矛盾突出。队伍履职能力不足,缺乏医保执法经验,面对全市8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难以做到全面、及时、精准有效监管。大多数县市区仍停留在人工病历审核、现场稽核等传统方式上,监督检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够,监督检查效果不理想。且具有行政执法资质的人员偏少、法治意识和法律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还不能适应行政执法的岗位需要。
(三)法制宣传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还需加强。主要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的形式还不够新颖和灵活,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系统和全面。政务公开的力度和频度需要加强,开展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彩。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在2023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将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深入组织开展医保基金宣传月活动,持续营造共同关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宪法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水平,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机制。针对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定点医药机构切身利益的特点,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部门政策文件时,发挥法治审核专项小组作用,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同时,注重借用“外脑”,借助高等院校、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决策合法提供有力支撑。
(三)依法依规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发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大力推进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一案多处工作机制,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队伍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