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共有57种居民门诊慢特病。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照病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执行(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是200元、600元、900元),患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最高起付标准。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见附件。
2.怎样申报门诊慢特病?门诊慢特病就医流程是什么?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提供申请病种所需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办手续。按规定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确认备案;
(二)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确认备案,不专门组织查体和资格评定;
(三)掌上办理。参保人员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潍坊医保”或微信小程序“潍坊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提示上传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备案。
(四)网上办理。访问潍坊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https://hsp.hsip.weifang.gov.cn/SmPsc/#/perLogin通过统一政务服务网登录,根据提示上传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备案。
通过以上渠道确认备案后,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或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打印慢性病证,持证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相关费用即时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