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民政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保障能力,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组织集体专题学法2次,其中集中研讨交流1次。及时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法治相关问题,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充分体
现上级决策部署,谋划和解决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实事。着力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出台《潍坊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潍坊市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试行)》《潍坊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5年版)》《关于进一步做好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弥补制度空白,补齐政策短板。制定出台潍坊市民政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有力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信访热线处置等工作中的审核把关作用,参与审核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40余件次。连续五年保持“零”诉讼、“零”复议。
(二)强化严格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涉企行政检查频次进行了公告,提升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民政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组织相关科室认真梳理排查涉企执法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等,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排查发现问题5项,全部整改到位。对立案或受理的涉企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无“挂案”情况。全面梳理民政领域政策文件94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范高效运行。推广应用涉企行政检查平台,认真落实“扫码入企、全程留痕”要求,确保执法行为可追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对44家养老机构、50家社会组织、1家儿童福利机构、91家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殡仪馆公墓等进行抽查,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展行政处罚35次,其中警告35家。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运用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纠正社会组织行为,开展劝导示范5次,警示告诫9次,行政约谈2次。配齐配强行政执法力量,3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1人新申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基本满足行政执法需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3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办理完成。受理政务热线、信访等114件,全部妥善处理。
(三)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深化法治宣传培训。聚焦救助、老龄、养老、福利保障等领域,着力在提高普法实效和精准度上下功夫,线上线下同步普法,培育推广民政政策宣传品牌,构建“大民政”宣传格局。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养老消费补贴、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参加潍坊电台《政策访谈》直播2次,参与政策新闻发布会3次,切实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好养老机构、镇街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以及婚姻、殡葬、救助管理机构对外窗口功能,积极开展政务咨询、政策宣传等为民服务活动,不断拓展普法工作覆盖面。组织开展婚俗改革等政策宣传,举办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特色颁证等活动,以温馨细致周到的服务,倡树婚俗礼仪新风尚;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倡导低彩礼、零彩礼和婚事新办简办理念,引导青年夫妇抵制高额彩礼,切实化解婚姻矛盾、促进家庭和谐。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主动申报日”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发放明白纸、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把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讲透彻,让困难群众听明白。健全完善“潍坊社会救助一码通”二维码政策公示内容,更新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图文解读30余幅、社会救助政策7项。开展“地名文化进社区”活动8场,向群众普及地名法规知识,累计发放材料5000余份。结合“乡村著名行动”,在镇村两级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10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潍坊电台开设《民政之声》,联合潍坊市广播电视台拍摄制作《地名里的潍坊》。在“潍坊民政”微信公众号设置“民政普法”特色栏目,一站式解读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关爱服务等活动50余场,取得良好效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七进”宣传覆盖1.4万人次,持续推进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涉老诈骗案件发案率稳步下降。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短板弱项
法治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牢,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缺乏应对复杂执法情境的实操经验。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单一,主要以集中学习培训为主,典型案例分析、执法实务分享等富有实效的培训形式运用较少,未能完全激发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2025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论述等作为必修课程,纳入民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民政系统行业普法及民政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民政实际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带头示范学,有力推动形成了全系统学法用法浓厚氛围。积极带队参加《政策访谈》直播、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老龄工作等领域民政政策进行解读宣传。协调推动养老领域立法,顺利完成《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
(二)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紧扣民政工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职能定位,按照民政职能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实现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应审尽审”。深入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经营性公墓和殡葬服务机构等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化公开透明执法,增强民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治理,强化执法监管,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公益慈善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扎实推进结婚落户一件事、个人身后一件事、社会救助一件事、养老服务一件事等政务服务事项落地落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服务。
(三)不断提升普法成效。着力在提高普法实效和精准度上下功夫,线上线下同步普法,努力打造民政立体普法体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时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低保、特困、儿童福利、老年人福利等社会关注的领域定期公开相关数据,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民政普法与全民普法、依法治理、立法执法一体推进,坚持把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与常态化普法相结合,深入推进宪法、党内法规以及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慈善法等与民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基层民政服务机构,积极引导民政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法治建设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落地生根。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机制,建立“四学联动”体系,即领导班子示范学、科室负责人推动学、典型案例对照学、法治实践沉浸学。将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推行清单管理,依法动态调整民政系统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清单,推动依法全面履职。
(二)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县级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深入推进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公安、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推动实行协作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开展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侧重开展操作类、案例类执法知识培训,帮助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民政法律法规、执法办案程序。
(三)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编制落实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为主线,充分发挥民政法治建设作用,保障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有效路径。持续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分区域分层次打造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样板,再争创1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行养老服务设施一体化运营模式,实现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不断优化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稳步推进婚姻登记进公园进景区,深化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建设殡葬领域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持续巩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三年行动成果。常态化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社会组织投身乡村振兴、经济建设、社会治理。高效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精准实施关爱服务措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