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受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2025/12/11 4.6k 阅读 38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定于2025年12月15日起,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等24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由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

          2.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