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评选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经办人员的通知

2014/06/17 7.5k 阅读 455 点赞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评选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经办人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6-17 作者:

潍公积金[2014]29号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营业部:

为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评选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经办人员,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优秀经办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参评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本单位职工享有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2、当年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前年度欠缴住房公积金已全部补缴;未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有经各级公积金中心批准的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公积金)批复;

3、单位职工应建尽建、应缴尽缴,2013年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与社保缴存人数(市公积金中心将2013年社保缴存人数电子版发至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一致,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在2013年全年做到应缴尽缴;

4、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符合规定,缴存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计算,缴存比例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各不高于12%、不低于6%执行;

5、及时规范办理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完善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等缴存各项业务,单位和职工账户无信息缺失或不完善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

6、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

(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优秀经办人员参评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

2、担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1年以上,熟悉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认真准确核算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并能按时足额缴存;

3、规范填写各项业务表格,及时报送本单位缴存基数变更、人员增减及单位、职工基本信息变动等情况,按要求定期向职工通报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4、严格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材料,验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职工转移手续顺利办理;

5、能够配合公积金中心相关业务的开展,并积极向本单位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及推动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实施。

三、评选流程

1、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市直营业部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上述评选条件确定符合条件的缴存单位和经办人员,于6月底前报市公积金中心管理科。联系人:王杨,联系电话:8095878。

2、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市直营业部上报的名单,研究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经办人员。

3、市公积金中心印发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经办人员进行表彰,并在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经办人员工作,是当前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市直营业部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评选上报工作。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评比要实事求是、公正科学、从严掌握,保证表彰单位和经办人员的质量,确保评选表彰的先进性。

3、认真总结,激励先进。各县市区公积金中心要借这次评选契机,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完善政策措施,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附件: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完善的标准要求

2014年6月16日

附件内容:

单位和职工账户信息完善的标准要求

一、公积金系统中单位账户需具有的信息

1、单位名称;2、组织机构代码;3、法人姓名、办公电话与移动电话;4、单位地址与邮政编码;5、主管单位及代码;6、隶属关系;7、是否法人;8、单位性质;9、经济类型;10、行业分类;11、发薪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与发薪日期;12、经办部门、联系人及办公电话与移动电话。

二、公积金系统中职工账户需具有的信息

1、缴存职工姓名;2、身份证号码;3、移动电话;4、邮编;5、通讯地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