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表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审核缴存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监督缴存单位与受委托银行的业务办理,对单位的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八、拟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办法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九、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潍坊市XX局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严格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政策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为440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63.58 万元,上年结转143.17万元。
(二)支出预算为4406.7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406.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6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263.58万元,主要用于管理费用支出。
四.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说明
2015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60.9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51.30万元。按照潍坊市深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潍坊市市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潍车改〔2010〕1号)规定,用于部门现有存量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以及公务交通费补偿、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购买用车服务等。截止2014年底,共有公务用车17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9.6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