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做好中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2018年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和解读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披露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加强改进服务,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中心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三、工作分工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定期进行审查,提出保留、修订和废止的建议;对于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采用主动推送信息方式告知公众,及时在已发布在网站上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对中心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明确公开相关信息,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公开住房公积金权责清单;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3)制定完善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切实抓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每年3月31日前公开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2)进一步加强部门经费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要求,配合市财政局公开住房公积金财政预决算,包括部门预决算的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解读好国家、省和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达成社会共识。
(2)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3)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4)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5)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配合市网信办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2)积极稳妥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住房公积金民生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继续配合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升级改造工作,强化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完备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
(2)构建完善中心网站在线留言、咨询和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积极深入推广“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和推进“集成办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部署,梳理为群众和企业服务集成办理事项,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再造和材料精简,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业务的协同服务和管理。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必要的证明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不在办事指南之外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3)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推进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4)进一步加强对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准确规范和与实际工作一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 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2)配合市启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工作部署,升级网站技术支撑,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根据新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切实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配合市府办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目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如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二)加强机制落实
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大公开、解读力度,畅通沟通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加强成果公布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果,通过中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等公开渠道予以公布,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