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潍坊市科创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的设立和运作,集聚创新资源发展新质生产力,着眼未来培育新兴产业,以高水平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潍坊市科创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管理机制、子基金设立、子基金投资、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绩效考核与监督、附则八章,共二十七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部门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及科创基金受托管理机构职责;
第三章 子基金设立。明确了子基金设立要求,列明了子基金管理机构条件;
第四章 子基金投资。明确了子基金投资领域、科创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以及子基金市内投资的情形;
第五章 收益分配。明确了子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退出方式;
第六章 风险控制。明确了科创基金及子基金禁止从事的业务,科创基金单方退出情形;
第七章 绩效考核与监督。明确了科创基金的绩效评价方式和监督考核方式,就科创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进行约定。
第八章 附则。
三、政策亮点
1.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早期、初创期企业规模小、资产轻、融资渠道受限,出台实施该《管理办法》,强化对“投早、投小、投科技”的引导支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金融活水,让科技投资助推产业创新发展。
2.构建多元化投资结构。通过政府资本的引导,激发社会资本创新活力,引领和带动民间资本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不断完善和优化创业投资多元化主体格局。
3.完善科技金融建设体系。通过鼓励和规范各类子基金,发展耐心资本,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快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耦合,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解读顾问:王东兴
咨询电话:0536-809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