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人多账户进行合并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8-09-19 作者: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发〔2018〕28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情况,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一人多账户现象进行账户合并,保证每名缴存职工仅有一个专属账户。为不影响一人多账户缴存职工的工作生活,本着“零跑腿”的原则,市公积金中心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完全一致的,确认为同一人多个账户的,9月底前自行完成一人多账户合并工作(由最先封存的账户合并到之后开设的账户中)(详情见附件),职工所在转出、转入单位可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潍坊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若对合并账户存有疑义,缴存单位或职工可以通过拨打12329服务热线、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服务电话或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进行反馈。
附件:同一人多个公积金账户明细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