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潍坊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2026/03/24 4.2k 阅读 384 点赞
序号 部门职责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实施权限 对应责任事项
1 负责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非煤矿矿山) 行政许可 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委托,负责除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地下开采非煤矿矿山企业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2 负责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行政许可 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委托,负责除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 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行政许可 1.除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和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剧毒化学品的,跨设区的市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其他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2.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委托实施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4 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1.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受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委托,实施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和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和跨设区的市的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5 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考核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负责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和发证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6 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行政许可 负责辖区内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7 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负责辖区内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汽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单位、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及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许可证核发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8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审批、颁发和管理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接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违反规定,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3.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2.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1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已经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出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化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2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时限提出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或者将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发证机关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出租、出借、转让、买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检查 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生产经营单位未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检查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检查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检查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或者未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批准变更有关事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地质勘探单位坑探工程安全专篇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4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未建立并执行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者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建立从业人员、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制定专人管理、登记、分发黑火药、引火线、烟火药及库存和中转效果件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建立烟花爆竹买卖合同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5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地质勘探单位从事坑探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有关设备设施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承包单位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未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采取安全措施和消除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冶金有色企业违反有关安全标准规程,构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预案未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9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3.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4.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5.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6.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7.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8.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尾矿库管理单位违反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或者考核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0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地质勘探单位将其承担的地质勘探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管道单位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工)库房没有设置准确、清晰、醒目的定员、定量、定级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1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2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违法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程序和内容,或者转让、转包承接的服务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鉴定机构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鉴定机构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仍从事鉴定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泄露化学品单位商业秘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培训机构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培训机构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3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收取费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租、出借、涂改、变造执业证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泄漏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利用执业之便,贪污、索贿、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虚假执业活动成果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超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4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存在列入国家重点监督管理名录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未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紧急停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或者对国家规定的大型和中型化工装置未设置安全仪表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擅自在生产装置上进行新工艺的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安全设施、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5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未提出变更申请,继续从事生产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管道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对管道进行检测、维护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未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未建立技术档案以及存在违章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防范静电危害的措施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使用新安全设备,未进行安全性论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或者安全评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6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监控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对重大危险源中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检验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7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登记品种发生变化或者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登记企业未向用户提供应急咨询服务或者应急咨询服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8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登记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发生变化,未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登记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复核换证,继续进行生产或者进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登记企业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者不如实填报登记内容、提交有关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19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按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实施未按照规定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实施未按照规定公示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地质勘探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工作区域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0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化学品单位未按照《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登记档案,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工贸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向不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1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未向零售经营者或者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库房超过核定人员、药量或者擅自改变设计用途使用库房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仓库内堆码、分类分级储存等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2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留存过期及废弃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危险废弃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3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按照规定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区域与生活区域相分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根据市场交易和储存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功能分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对各功能区域未设置安全隔离带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采掘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矿山企业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有关安全距离、爆破方式、开采作业等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违反废石场、电气设备、防汛应急、测绘等有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在库房等有药区域对安全设备进行检测、改造作业时,未将库房内的药物、有药半成品、成品搬走并清理作业现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4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设施设备检维修改作业前未落实安全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在仓库内进行拆箱、包装作业,将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混存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企业内部及库区之间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车辆、工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等不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工贸企业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5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安全投入不足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漏报、迟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事故发生单位未对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且未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6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未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处理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一般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企业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一般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个人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较大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企业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较大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个人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重大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企业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重大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个人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企业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7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对个人处罚)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登记企业拒绝、阻挠登记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拒绝、阻挠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在规定时限内不主动实施闭库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8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其他批准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负责市级区域内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应急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本系统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2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3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4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以及涉及市级核发证照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5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6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7 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 对未按照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8 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对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以及涉及市级核发证照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299 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违法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0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 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启用、维护、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行为的处罚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省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对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查封场所,查封或扣押设施、设备、器材、物品、原材料、运输工具 行政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发现依法应当采取查封场所,查封或扣押设施、设备、器材、物品、原材料、运输工具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告知、决定、执行等责任。 
指导监督责任: 
2.对县级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 行政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发现依法应当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告知、决定、执行等责任。 
指导监督责任: 
2.对县级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先行登记保存 行政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发现依法应当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告知、决定、执行等责任。 
指导监督责任: 
2.对县级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发现依法应当采取加处罚款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 直接实施责任: 
1.依法依规履行催告、决定、执行等责任。 
指导监督责任: 
2.对县级行政强制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305 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合格证的核发 行政确认 市域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直接实施责任: 
1.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推行有远程视频监控的计算机考试,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备查。 
2.依法依规进行安全考核,在考核结束后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相应的证书。 
3.依法依规对市级监管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安全考核工作。
306 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行政奖励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实施 直接实施责任: 
1.及时公开奖励方案、奖励标准、审核流程等内容。 
2.依法依规开展评比活动,做出表彰奖励决定。 
3.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指导监督责任: 
4.加强对县级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指导。
307 监督、检查山东省的防震减灾工作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行政奖励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级行政奖励 直接实施责任: 
1.及时制定并公开奖励方案,明确奖励标准、审核流程等内容。 
2.依法依规开展评比活动,做出表彰奖励决定。 
3.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指导监督责任: 
4.加强对县级表彰奖励工作的监督指导。
30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0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1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小型露天采石场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5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直接实施责任: 
1.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8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19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0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1 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本辖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全省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工作。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2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3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对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4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5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6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将市级应急部门认可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围,按照国务院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实施监督检查;对本辖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7 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级工作 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安全培训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安全培训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8 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本行政区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异地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本行政区域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29 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抗震设防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抗震设防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30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31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对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专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情况的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专用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32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对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地震活动断层调查情况的监督检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现象。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市、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
333 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其他权力 参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直接实施责任: 
1.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依法依规参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334 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其他权力 负责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备案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程序、规定,并进一步规范;主动公示备案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便于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备案职责。
335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款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 其他权力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权限实施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备案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便于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备案职责。
336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的备案 其他权力 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权限实施 直接实施责任: 
1.主动公示备案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便于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备案职责。
337 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实施征用 其他权力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紧急征用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征用物品列表、程序、期限和赔偿标准,采取征用措施时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 
2.依法依规实施征用。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实施征用。
338 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根据应急管理需要实施征用 其他权力 各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救灾紧急征用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征用物品列表、程序、期限和赔偿标准,采取征用措施时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 
2.依法依规实施征用。 
指导监督责任: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实施征用。
339 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 其他权力 将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惩戒的实施细则,落实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制度。规范运行信息采集、提交、审核、上报等程序。 
2.将符合失信行为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 
3.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期满后,按程序作出是否移出“黑名单”管理决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4.将本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省管理的安全生产领域的“黑名单”,同时纳入市级管理。 
5.对各县上报的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进行核查或审核,经研究同意后分类处理。 
指导监督责任: 
6. 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工作。
340 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验收的审查和备案 其他权力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方案、竣工报告的审查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查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依法依规实施审查程序。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审查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审查,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41 管理地震监测台网(站)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设施中止或者终止运行、撤销或者迁移的批准和备案 其他权力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中止或者终止运行、撤销或者迁移的批准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审查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依法依规实施审查程序。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审查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审查,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342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人工爆破有关事宜 人工爆破备案 其他权力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工爆破备案工作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备案人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备案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备案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审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343 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 其他权力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省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备案工作的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2.依法依规实施备案。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备案人有关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44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自然灾害捐赠 公共服务 按职责范围确定 直接实施责任: 
1.根据灾情情况,请示市政府决定是否向社会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2.市政府同意开展救灾捐赠后,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向社会进行宣传,号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进行救灾捐赠。 
3.应急管理部门接收捐赠款物(负责接受境外对本市的救灾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出具符合国家财务、税收管理规定的接收捐赠凭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建议社会捐助接收机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实施。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拨的救灾捐赠物资,运输、临时仓储等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4.所有款物优先按捐赠人意图使用,捐赠人无意见的,按相关规定使用。 
5.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的款物和使用情况。 
指导监督责任: 
6.指导下级应急部门规范捐赠程序,完善捐赠制度; 
7.指导下级应急部门依职责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345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公共服务 按职责范围确定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举报制度,规范受理程序,主动公示受理依据、受理范围等内容。
346 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按职责范围确定 直接实施责任: 
1.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等,依法向社会公开应急管理相关信息,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47 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 地震震情速报与灾情信息服务 公共服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地震震情速报与灾情信息服务 直接实施责任: 
1.开展地震震情速报与灾情信息服务,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内容,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48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公共服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直接实施责任: 
1.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提升民众防震减灾意识。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内容,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49 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 接收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地震预测意见 公共服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接收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地震预测意见 直接实施责任: 
1.接收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报告、地震预测意见。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服务内容,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350 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信息公开 公共服务 按职责范围确定 直接实施责任: 
1.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程序,主动公示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内容。 
2.依法依规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准确公开服务信息、服务结果。 
3.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对象的不当行为进行纠正。 
指导监督责任: 
4.指导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完善相关制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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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