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潍坊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8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2025/02/07 1.4w 阅读 442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8钢铁产能压减不力。“十三五”期间,国家要求山东省化解生铁产能970万吨、粗钢产能1500万吨,山东虽按要求进行了关停淘汰,但扣减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精品钢基地项目新增产能后,2020年全省生铁、粗钢产能较2015年仅分别减少173万吨、1251万吨。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山东鑫华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的122万吨/年炼铁、105万吨/年炼钢违规产能停产封存,但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却将这部分产能用于其他新建项目产能置换。

整改目标:根据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26号)要求,完成“十四五”省下达的钢铁去产能任务目标。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我市按时完成省下达的产能压减任务,并通过了省验收。十三五期间,省政府下达了潍坊压减139万吨粗钢产能的压减任务,2017年10月,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120吨转炉、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50吨转炉、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450立方高炉完成了拆除,压减钢铁产能275万吨,当年10月11日通过了山东省组织验收,10月16日进行了公示,顺利完成省下达的粗钢产能压减任务。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巩固成效。我市成立“钢铁产能压减不力”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工信局、寿光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专班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统筹负责督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督导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实效。我市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潍坊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对所涉及问题,全市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加强相关企业的督导检查。

整改成效2023年9月12日,我市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自我验收。2023年10月24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向省工信厅致函申请销号验收。2025年1月3日,省工信厅出具销号验收意见,此项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工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36-8789752    

联系地址:潍坊市阳光大厦4楼西区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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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