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情况进行公示。
第33项: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不严不实。部分地方的发展改革部门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把关不严,2018年以来全省审批的166个耗煤项目中,有110个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数据不实,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其中菏泽、滨州、潍坊等市95%以上的方案数据不实,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上报虚假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自查发现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实项目整改,实施更加严格的新建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办法,把住耗煤项目入口关,严防再次发生新上耗煤项目替代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潍坊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成立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了2018年以来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整改方案,全面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整改工作。建立健全月调度工作机制,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二)高标准抓整改。对存在问题的20个项目重新补充了替代源,编制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整改方案,经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评审后,市县两级发改部门按权限出具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整改方案审查意见。2021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后我市2018年以来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2022年1至2月,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项目进行了逐一摸排,落实《立项节能审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面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要求,核实项目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22年4月,对整改情况进一步组织了抽查。2022年7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中,对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了全面核查,确保2018年以来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2024年3月,组织相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严不实项目进行了再次深入排查,确保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标准。
(四)严格落实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规定。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严把新上耗煤项目入口关,加强对耗煤项目替代源合规性、替代量真实性的核查把关,确保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合法合规。2021年以来,我市新上耗煤项目共计7个,均严格按规定落实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整改成效:2024年3月20日,我市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自我验收。2024年10月28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向省发展改革委致函申请销号验收。2025年1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具销号验收意见,此项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符合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潍坊市发改委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536-8090721
联系地址:潍坊市阳光大厦9楼东区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