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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潍坊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潍坊市外国专家局局长周锴同志解读《关于促进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05/29 1.8w 阅读 113 点赞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313号)、《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科字〔2023〕15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质增效,在立足我市实际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亮点

(一)完善政策支持方式,对绩效评价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通过竞争性创新平台项目方式给予支持。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8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三)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推动社会资本投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和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发起或联合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科创类基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机构类型、体制机制、绩效管理评价、支持和鼓励措施、组织保障等七部分。

(一)总体要求。详细阐述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建设路径,明确了各方职责和责任分工。

(二)主要任务。从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育高层次人才团队、打造协同联动创新模式、发挥资源开放共享作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机构类型。对事业单位法人类、民办非企业法人类、企业法人类三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明确。

(四)体制机制。明确新型研发机构要加强党的领导,在机构的管理、运行、收入分配、项目产生等方面探索建立新机制。

(五)绩效管理评价。对备案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价。

(六)支持和鼓励措施。提出新型研发机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鼓励和支持措施。

(七)组织保障。从协同推进、绩效评价和诚信建设等方面加强保障,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四、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潍坊市科技局

解读顾问:邱晶晶

咨询电话:0536-809134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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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