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5年进行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先后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经济普查,因此,我国决定在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字〔2022〕2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有关要求,潍坊市人民政府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下发《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潍政字〔2023〕14号)。
二、普查的目的和任务
“五经普”的目的任务在于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基本情况、发展规模及结构效益,了解掌握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准确反映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和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新动能培育壮大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等方面的进展。“五经普”将为各级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三、普查的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四、“五经普”的组织方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五经普”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数据发布四个阶段。在普查方法上,采取“先清查后普查”的方式,在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普查登记。
五、普查重点工作
(一)组织投入产出调查。深入调查单位了解企业主要产品或活动种类、数量和金额,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购进材料来源和产品初次去向等,指导企业正确填报投入产出调查统计电子台账和投入产出调查表。
(二)开展普查试点。聚焦此次普查涉及的新内容、新方法、新技术以及重点难点问题,高质量组织开展普查试点,积累经验、发现不足,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普查方案奠定基础,全面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三)开展单位清查。精心组织好等单位清查各环节工作,摸清全市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正式普查奠定基础。
(六)开展普查登记。自觉规范现场登记行为,争取普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确保普查数据应统尽统、统准统全。
(七)数据处理。分级搭建数据处理环境,强化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安全。
(八)数据发布及开发利用。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查结果,为开展各类统计调查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