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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刘长春解读《关于印发<潍坊市小微企业打捆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2/12/08 1.5w 阅读 406 点赞

2022年4月27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潍坊市小微企业打捆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扩大就业、稳定增长、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大局。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对加速社会经济活动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结合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意见和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要求,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环评审批方式新举措,做好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在此背景下,起草了《方案》

二、决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见》。

三、决策目的

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项目环评打捆试点总体要求。园区(或工业地产)内引进同类型或相近类型建设项目时,可打捆编制一个环评文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环评打捆审批,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统一的环评批复。

(二)项目环评可打捆审批情形。一是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落实相关要求的产业园区内编制环评报告表项目;二是位于同一园区内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三)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实施规范。一是明确不同情形下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各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提出编制要求,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环评、三线一单有关要求,明确简化内容。三是细化审批流程,审批程序与单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一致,涉及多个同级行政区域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由上一级环评审批部门打捆审批;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顾问:高翔

 咨询电话:0536-809703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