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21年3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2022年,物业管理列入全市两大民生实事之一,对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改革提升,进一步修订完善评价办法。
二、决策依据
在《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调研走访、座谈讨论、征求意见等,形成修订稿。
三、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作用,突出广大业主在物业质量评价中的“主人翁”地位,推动物业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主要依据《潍坊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承诺,日常管理情况、红色物业开展情况、投诉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党组织成立考核指导组,支持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提升评价结果的专业性、科学性、公正性。评价分值中,提升业主评价比重,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和业委会分别占10%、30%、60%,让老百姓成为衡量物业服务质量的定盘星。
强化结果运用,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设立“红黑榜”。按照5%的比例,确定本年度“红榜”物业服务项目,将综合评价分值60分以下的列为“黑榜”物业服务项目,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对于“红榜”项目所属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和资金奖励,并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加2分;对于“黑榜”项目所属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业主表决通过后,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或不再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