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文字解读文字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潍坊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光文同志解读《潍坊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022/04/26 1.9w 阅读 183 点赞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潍坊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2022年1月份启动修订工作。2022年3月22日通过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向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支行、市银保监局,市中级法院以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经多次修改,形成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强化信用约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管体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37条,主要内容:

(一)关于信用评价职责分工。市住建局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和信息发布。

(二)关于信用信息内容。房地产经纪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信用信息由基础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组成。《办法》对三类信息的具体事项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同时,为压实机构管理教育主体责任,实行人员与机构信用信息相挂钩,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相关负责人个人信用信息,以及从业人员在从业中形成的个人信用信息记入机构信用信息。

(三)关于信用信息采集依据。一是基础信息,通过房地产经纪管理服务平台归集。二是优良信用信息,采集依据主要是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通报表彰、奖励文件。三是不良信用信息和严重不良信用信息,采集依据为:已生效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住建或相关部门的通报处理决定,县级及以上行业自律惩戒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媒体公开披露并核实的信息,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材料。经纪服务对象的评价可作为评价参考依据。

(四)关于经纪机构信用等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实行记分制,计分=信用基础分+优良信用信息得分-不良信用信息得分,其中,信用基础分100 分,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计分按评价标准计算。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加盟机构单独进行信用评价,扣分情况同时计入机构总部。

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在一个评价年度内,AAA级,信用记分不低于130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10分;AA级,记分不低于110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20分;A级,记分不低于100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30分;B级,信用记分不低于80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累计不超过40分;C级,信用记分达不到B级标准的。

(五)关于信用管理“黑名单”制。从严加强经纪机构监管,信用管理实行“黑名单”制,通过公告、网站、媒体等渠道公布,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联合惩戒范畴。《办法》规定,任何信用等级的经纪机构,发生11类行为之一的,直接列入“黑名单”:同时,对从业人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过程中,发生8类行为之一的,所在机构直接列入“黑名单”。“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直接列入“黑名单”行为的,将其从“黑名单”中移出。

(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依据评价结果,对经纪机构进行差异化管理。

AAA级的,实行激励机制。通报表扬,列入诚信名单库,优先推荐参加评先树优;优先向市场监管、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列入重点支持对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中免予实地检查和原件核验。

AA级的,实行扶持机制。通报表扬,列入诚信名单库,优先推荐参加评先树优;优先向市场监管、税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列入重点支持对象。

A级的,列入诚信名单库,实行正常监管。

B级的,实行限制机制。列为重点监管名单,提高日常检查频次;不得参加表彰、评先评优活动;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暂停网签资格;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C级的,实行惩戒机制。不得参加表彰、评先评优活动;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限制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已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暂停机构网签资格;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通报信用情况;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相关负责人和发生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相关个人,到其他经纪机构入职的,该经纪机构评定为C级机构。

(七)关于经纪从业人员管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推行一人一卡一号。经纪从业人员开展经纪业务,要求佩戴信息卡。信息卡包含机构名称、从业人员姓名、从业编号、职业资格、二维码等内容,实行全市统一样式、统一编号,以便社会公众监督和查询。从业人员实行信用档案管理制,信用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作为经纪机构聘用的重要依据。

(八)关于异地来潍经纪机构管理。要求在经营业务所在地住建部门备案,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由经营业务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采集,市住建部门将年度信用评价情况通报至其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字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