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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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实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市公积金中心于12月19日至20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在职在编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市政府法制办、市公积金中心有关领导出席,并做培训考试动员讲话。
本次培训邀请到省法制办和市法制办的领导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六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公积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系统深入地掌握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本次参加培训人数148人,参加考试人数142人,缺考4人,2人因具备执法资格不用再参加考试。其中90分以上的93人,占实考人数的64.6%;80分以上的133人,占实考人数的92.4%;70分以上的141人,占实考人数的98.9%,及格率百分之百。
通过此次培训考试,检验了全市公积金系统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成果,既调动了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了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使大家深刻理解了法治的内涵以及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加深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通过此次培训考试也使我们认识到,市公积金中心系统今后有必要将各类业务培训考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试的长效机制,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考核的一项指标,从而提高干部职工对学习的积极性和重视程度,显得十分必要。
此次培训考试,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作为此次行政执法培训考试的主管科室,从中心分管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都高度重视,做到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了培训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公积金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对市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科全体同志进行通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