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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5/04/18 1.2w 阅读 398 点赞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

发表时间:2025-04-18 作者: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9〕1号)要求,对业务运行情况、业务运行特点和职工关心的公积金热点焦点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风险隐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第一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第一季度,新开户职工人数1.38万人,缴存额28.75亿元,同比增长19.59%;20253月末,缴存总额1050.62亿元,同比增长12.19%,缴存余额364.26亿元,同比增长10.58%。其中:异地转入1287笔,金额2329.73万元。

(二)提取:2025年第一季度,提取额22.48亿元,同比减少1.23%;20253月末,提取总额686.36亿元,同比增长13.07%。其中:异地转出1518笔,金额2356.14万元。

(三)贷款:2025年第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发放2437笔,同比增长46.54%,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为9.39亿元,同比增长35.11%;累计个人住房贷款发放20.8万笔,同比增长4.47%,个人住房贷款总额561.83亿元,同比增长7.4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7.2亿元,同比减少0.38%。其中:异地贷款发放215笔、9569.5万元。

(四)收支情况

1.业务收入:2025年第一季度,业务收入24724.62万元,同比减少1.8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425.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298.99万元,其他收入0.18万元。

2.业务支出:2025年第一季度,业务支出14466.14万元,同比增长7.34%。其中:预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3451.57万元,委托归集手续费支出0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14.57万元。

3.增值收益:2025年第一季度,增值收益10258.47万元,同比减少12.41%。增值收益率0.31%,去年同期下降了0.05个百分点。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缴存职工人数中,国家机关占8.66%;事业单位占21.64%;国有企业占7.19%;城镇集体企业占0.41%;外商投资企业占2.47%;城镇私营企业占14.55%;其他城镇企业占41.64%;民办非企业占2.1%;社会团体占0.14%;个人自愿缴存占0.05%;其他人员占1.15%。

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占13.77%;事业单位占30.71%;国有企业10.36%;城镇集体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1.73%;城镇私营企业占7.64%;其他城镇企业占33.3%;民办非企业占1.49%;社会团体占0.11%;个人自愿缴存占0.04%;其他人员占0.65%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41.2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7.5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27.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的占4.14%。

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4.2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26.0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的占45.6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14.12%。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1000元以下的占54.84%;1000(含)-2000的占31.77%;2000(含)-3000的占8.47%;3000(含)-4000的占2.54%;4000(含)-5000的占1.35%;5000元(含)以上的占1.03%

实缴金额中,1000元以下的占23.35%;1000(含)-2000的占42.47%;2000(含)-3000的占17.62%;3000(含)-4000的占7.12%;4000(含)-5000的占4.83%;5000元(含)以上的占4.61%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中,缴存比例5%的占12.47%;缴存比例6%的占29.25%;缴存比例7%的占0.79%;缴存比例8%的占6.72%;缴存比例9%的占2.87%;缴存比例10%的占1.41;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46.43%;自愿缴存的占0.05%。

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5%的占4.72%;缴存比例6%的占15.76%;缴存比例7%的占0.36%;缴存比例8%的占4.74%;缴存比例9%的占2.95%;缴存比例10%的占1.16%;缴存比例11%的占0.01%;缴存比例12%的占69.44%;自愿缴存的占0.04%;当期异地转入个人账户资金额占0.82%。

(二)提取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人数占93.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人数占1.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数占76.44%;租赁住房的提取人数占16.09%);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人数占6.3%(离休、退休提取人数占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人数占3.52%;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人数占0.09%;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人数占0.89%)。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75.8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占7.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占56%;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占12.04%;其他住房消费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中提取金额占24.11%(离休、退休提取金额占17.2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金额占4.8%;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金额占0.48%;其他非住房消费的提取金额占1.58%)。

6.提取率。2025年第一季度,提取额22.48亿元,同比减少1.23%;提取率78.19%。

(三)贷款

7.按主贷款人单位性质分类,在借款笔数中,国家机关占7.92%,事业单位占28.31%,国有企业占7.88%,城镇集体企业占0.16%,外商投资企业占1.97%,城镇私营企业占12.6%,其他城镇企业占39.06%,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4%,其他占0.7%。

借款金额中,国家机关占9.21%,事业单位占30.66%,国有企业占8.73%,城镇集体企业占0.12%,外商投资企业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占9.89%,其他城镇企业占38.02%,民办非企业单位占1.18%,其他占0.67%。

8.按购房面积分类,在借款笔数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3.94%,90-120(含)㎡占27.49%,120-144(含)㎡占46.25%,144㎡以上占22.32%。

在借款金额中,房屋面积90㎡(含)以下的占2.17%,90-120(含)㎡占20.1%,120-144(含)㎡占47.25%,144㎡以上占30.48%。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21.6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40.2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3.0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4.7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37%。

在贷款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占16.55%,上年当地社会平均0.6(含)-1倍的占39.6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1(含)-2倍占36.42%,上年当地社会平均2(含)-3倍占6.8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3倍占0.61%。

10.按住房公积金借款使用次数分类,在贷款笔数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92.04%,二次的占7.96%。

在贷款金额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首次的占90.86%,二次的占9.14%。

11.按借款用途分类,在贷款笔数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1.85%,二手房占28.15%。

在贷款金额中,根据贷款用途分类,购新建商品住房占71.36%,二手房占28.64%。

12.按借款类型分类,在贷款笔数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85.93%,组合贷款占比14.07%。

在贷款金额中,纯公积金贷款占比85.63%,组合贷款占比14.37%。

三、重点关注问题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认真查找在贷款资产质量、流动性风险、缴存账户有效性等方面潜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防范措施。

(一)贷款资产质量。20253月末,逾期贷款58笔,其中逾期连续3-5期的46笔,逾期贷款金额21.01万元,6期及以上的12笔,逾期贷款244.28万元。造成贷款逾期的主要原因:职工离职、工作变动等原因,收入不稳定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借款人家庭成员罹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明显不足、贷款偿还能力下降,贷款逾期催收难

为进一步防范贷款风险,通过建立健全贷后管理措施,降低逾期率,有效化解逾期风险。

1.提高贷后风险管控重视程度。明确受委托银行逾期贷款催收的主体责任,完善逾期贷款催收、追偿诉讼工作流程,建立逾期贷款考核机制,及时掌握贷款逾期动态,加大受委托银行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排查贷款风险隐患,确保贷款风险可控。

2.加大对企业缴存人员中借款人的关注力度,建立封存账户档案,定期跟踪排查贷款后辞职封存账户的借款人,确保不失联。同时积极做好逾期贷款起诉追偿工作,坚持逾期必催,可疑类逾期必诉,尽最大可能减少资金损失。

3.对借款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借款人法律素养,让其知晓逾期还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借款人主动遵法、守法,遵守贷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4.建立违规贷款审批责任制。明确贷款审批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失责失职而导致风险累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的现象。对违规贷款审批办理的贷款,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清收”的原则,加大清收力度,确保逾期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

5.加快推进公积金管理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大贷款失信惩戒力度,通过加强审查、事后稽核、严肃惩戒等措施,提高借款人逾期贷款的违约成本,将逾期贷款信息纳入公积金黑名单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二)流动性风险20253月末,个贷率73.36%,缴存余额364.26亿元,贷款余额267.2亿元,结余资金97.06亿元,资金净入8.09亿元。

针对我市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现状,具体分析当前资金用量情况,科学确定各银行存款账户的日资金使用量,保持各银行账户内业务备用金充足,保障资金供求平衡,实现贷款抵押办理完成后即可随时放款。

)缴存账户有效性。2025年3月末,新开户单位513家,实缴单位11618家;新开户职工13839人,实缴职工719706人,账户实缴率为93.01%,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方便了缴存职工高效便捷的办理公积金业务。今后中心将加强缴存账户有效性分析工作,如实调整、处理反映个人账户状态,加强对断缴单位的催缴工作,积极完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基础信息,确保公积金缴存账户规范有效,提高账户实缴率。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4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