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3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归集使用情况报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归集使用计划》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9个科,8个管理部,8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96人,其中,在编150人,非在编4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978家,净增单位575家;新开户职工8.74万人,净增职工0.77万人;实缴单位14296家,实缴职工85.35万人,缴存额109.4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19%、0.91%、5.54%。2024年末,缴存总额1021.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缴存余额357.99亿元,同比增长9.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4年,33.0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9.62亿元,同比下降13.3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2.73%,比上年减少15.85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663.8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1万笔36.3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17%、36.41%。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53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55万笔552.45亿元,贷款余额269.0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1%、7.04%、-0.8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15%,比上年末减少7.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6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957笔47903.8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9812.9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0113.2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2.85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7.14亿元,1年以上定期11.7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9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15%,比上年末减少7.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101903.41万元,同比增长3.15%。存款利息14512.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7386.4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5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54815.55万元,同比增长3.7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1742.75万元,归集手续费0.8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071.91万元,其他0.0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47087.86万元,同比增长2.50%。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55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587.86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137.82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392.6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9951.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5009.24万元,同比下降7.35 %。其中,人员经费2936.78万元,公用经费196.27万元,专项经费1876.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74.26万元,逾期率0.06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392.68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05%,国有企业占7.1%,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2.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灵活就业人员占0.05%,其他占1.32%;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74%,国有企业占4.48%,城镇集体企业占0.27%,外商投资企业占1.2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6.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8%,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2.48%;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1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59%,租赁住房占5.3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6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24%,其他占2.0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0.8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41%,比上年末增加0.2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3470.3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75%,90-144(含)平方米占67.18%,144平方米以上占29.07%。购买新房占60.4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9.5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6.19%,30岁-40岁(含)占39.09%,40岁-50岁(含)占11.41%,50岁以上占3.3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4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51%;中、低收入占98.5%,高收入占1.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92%,比上年减少35.0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政策保障,打好政策“组合拳”,先后出台提高贷款额度、提取公积金付购房首付款、下调贷款利率、商转公等11条政策措施,提振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积极落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通过强化银行考核、存款激励、加快贷款发放等举措,帮助房企快速回笼资金,引导合作银行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全年为33.02万人提取公积金79.62亿元,为8132户家庭发放贷款36.3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10.89万平方米。
(二)加大力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情况
加大租房提取保障力度,符合租赁提取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本人及配偶可按月提取上月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需求。推广手机公积金APP等网办渠道,优化线下办理流程,提高租房提取办理便捷度。2024年办理租赁住房提取54681笔、4.25亿元,其中办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5621笔、632.91万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修订完善《潍坊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在公积金提取、贷款方面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吸引力。截至2024年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开户749人,缴存总额1821.73万元,发放贷款324笔、金额9165.1万元。
(四)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深化数据利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无证明”办事。接入个人征信、不动产、购房合同等8部门15类数据,将共享数据融入业务流程,以数据共享替代材料提交,中心39个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30项实现在线提交业务免审批自动办结。二是推进精准授权的数据共享,征信数据运用更安全高效。通过在线签名和验证,确保征信查询授权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强化无纸化统一管控、智能化数据处理,实现征信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共享更安全,征信运用更高效。三是强化线上服务渠道建设,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感和操作流畅度。2024年,业务总量321.7万笔,其中网办量302.87万笔,综合离柜率达到94.15%。
(五)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情况
一是深挖服务潜能,推动服务提升。精心打造窗口服务队伍,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参加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第一届服务技能竞赛,获服务礼仪竞赛一等奖、知识问答竞赛二等奖。二是提高热线服务质量,快速回应群众诉求。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民网、问政山东、信访、网站留言等各类渠道为缴存职工合计答疑万余次。三是深耕服务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编制《行政执法应知应会》3册,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提供指导。明确将调解作为纠纷处理的优先举措,促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诉求838余件。执法兜底,通过行政执法为千余名职工追缴公积金1400余万元。
(六)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住房工作大局中发挥的作用情况
1.创新推出“政企直连”服务模式。选取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试点,精准对接企业需求,量身打造数据直连接口,实现账户设立、同城转移等7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在企业管理端一链办结,大幅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2.惠企“信易贷”助企解决融资需求。通过与合作银行共享缴存信息、联合上门服务、实施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18家合作银行向缴存企业和职工发放优惠信用贷款。2024年,各合作银行累计向700家企业发放优惠贷款173.3亿元,为企业节省利息支出2.43亿元。
3.“流动服务”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无忧。持续推行“公积金流动服务厅”模式,通过上门开展归集扩面、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七)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2024年,由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为方便工作开展,经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同意,对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中的9位进行了调整。
2.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八)推进缴存扩面情况
一是政银联动扩大覆盖面。出台《激励受委托银行参与归集扩面工作办法(试行)》《潍坊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金融业务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考核、激励双向发力,推动归集扩面。2024年,55家受委托银行推动198家企业缴存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51亿元。二是百日攻坚提升缴存额。以“归集扩面攻坚季”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宣讲政策。主动对接当地社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排查非公企业未缴公积金情况,实施“一企一策”,推动扩面建缴。2024年,全市新增缴存单位1978家,新增缴存职工8.74万人,新增归集额109.47亿元,同比增长5.54%。
(九)优化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形势分析和市场研判,按月形成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按季形成资金使用计划,科学调拨和使用资金,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合理运作资金,加强资金有效配置,优化定期存款结构,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
(十)加强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二是深入推进“全员全覆盖”稽核,落实交叉稽核,常态化开展内部稽核。三是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组织相关分支(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审计。四是对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资金、重要凭证保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五是积极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和全国监管服务平台数字化工具,分析研判风险疑点,查找薄弱环节。六是排查廉政风险点,逐条制定防范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履职,持续净化公积金政治生态。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项省级荣誉、5项市级荣誉;1名同志被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分支(办事)机构中,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普微视频大赛三等奖等荣誉3个;2名同志被评为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表现突出个人,10余名同志获得全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十二)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件5件。
(十三)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无
(十四)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