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办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我中心在市大数据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新增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类型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未被冻结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二、办理方式
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使用电脑端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点击“个人网厅”,通过账户密码登录方式登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材料
需要上传的材料:
1.全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2.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3.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包括: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的遗嘱、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继承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或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书;如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也可提供全部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签字捺印的《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授权委托书》;
4.死亡职工银行账户或申请人银行账户。
特别提醒:如果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正常登录,请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间
网上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00:00~24:00。
五、其他说明
(一)因为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尚处于初级开发阶段,业务办理的功能还不够完善,一些特殊情况的业务还需要到前台办理,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积极努力,尽早为您提供更加智能、便捷、完善的网上业务办理服务。
(二)本通知所述业务办理内容应当同时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业务办理规则。
(三)业务咨询电话:12329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