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潍医保办发〔2025〕14号)的要求,依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信用评价指标》,经现场评分、分值计算等流程,结合协议履行、基金监管、社会信用、表彰奖励、否决项5个方面考评情况,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对获评A+级的单位授予“2025年度医保信用评价A+单位”牌匾,激励其争当全市医保基金使用守信标杆。
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依法依规依约使用医保基金,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提供优良诚信服务,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自觉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附件:2025年度潍坊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用评价结果
潍坊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