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文字解读文字解读

部门解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立新同志解读《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1/23 1.8w 阅读 98 点赞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01号),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促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依据省厅《通知》制定了我市《通知》。

二、决策依据

本《通知》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201号)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推进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县级人社部门作用,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强化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领导力量,科学制定自主评价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多措并举提升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能力,落实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建立全市企业自主评价调度通报制度,确保我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了县级人社部门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在市人社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本县域企业的自主评价工作。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企业自主评价政策宣传、接受企业备案申请、组织备案评估等工作,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对本辖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监管和质量督导。科学制定自主评价工作规划,力争三年时间基本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二)明确多措并举提升企业自主评价能力。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统筹规划分期分批开展企业自主评价培训,指导企业自主开发制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并指导企业加快培养考评人员和督导人员,鼓励企业发挥现有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组织开展本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国家职业分类没有的职业(工种),鼓励企业根据工作岗位设置积极申报新职业、新工种,支持行业部门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开发本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组织本行业企业建立技能人才评价题库。支持行业部门组织发动本行业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行业部门负责指导企业组织评价考核,参与质量督导。

(三)明确落实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政策。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将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紧密结合,做到培训和评价双融合、双推动。鼓励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在评价前对职工组织培训,培训过程管理由企业做出承诺,对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四)明确建立企业自主评价调度通报制度。市人社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制定的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每月调度全市备案自主评价企业数量、评价人数等,每季度通报工作情况。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