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专门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社保“第六险”。通俗来讲,就是为生活不能自理且达到一定失能等级的参保人居家或在定点护理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比如有的参保人有气管切开、压疮等需要医疗护理,有的参保人需要翻身叩背排痰、助浴等生活照料,这都可以申请长护险待遇。
二、哪些人需要参加长护险?
在我市参加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等,均应按属地原则参加长护险,长护险与基本医保“同步参保、共同缴费”。
三、缴费标准是什么?
1.单位职工:缴费费率为0.25%,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1:1比例分担,各为0.125%,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致。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自2026年9月起,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中调整0.125%用作长护险单位缴费费率,无需额外缴费;个人缴费部分自2027年1月起,按照0.125%费率标准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2.退休人员:缴费费率为0.125%,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部分自2027年1月起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3.未就业城乡居民:缴费费率从0.125%起步,由个人和政府按1:1比例分担,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周岁以下的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单独缴纳费用。2027年度我市居民长护险在奎文区、寿光市、峡山区试点开展,个人缴费20元、财政补助20元。
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长护险的类型与基本医保一致,缴费标准等按其相应的参保类型规定执行。
5.困难人群:政府对符合条件且需要缴费的困难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含孤困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参照特困人员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对其余困难人群参照医疗救助对象居民医保资助政策,按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资助。
四、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长护险待遇:一是参加了长护险并按规定正常缴费;二是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三是经申请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
五、长护险服务提供方式是什么?
长护险服务提供方式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三种,由参保人按需选择。
居家护理是指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社区护理是指定点长护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护理是指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在所开设的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
六、长护险具体能提供哪些服务项目?
长护险执行国家层面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分为生活照护类服务及医疗护理类服务项目。其中,生活照护类包括协助进食/水及指导(含管饲饮食)、协助排泄、人工取便、失禁照护、人工肛门/便袋清洁、洗发、理发、口腔清洁(包括义齿)、指/趾甲清洁、擦浴、沐浴、整理床单位(床铺)、协助更衣及指导、体位管理、生活功能训练及指导、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压疮预防照护及指导、协助给药、生命体征测量、安全防护及指导20项服务项目;医疗护理类包括吸痰、氧气吸入、常规换药、雾化吸入、灌肠、置管(胃管)、导尿(留置导尿)、快速血糖测定、一般物理降温、造口(造瘘)护理、气管切开护理、深静脉置管护理、认知功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吞咽功能训练、言语功能训练16项服务项目。
选择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有辅助器具配置需求的,还可以申请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执行我市居家护理辅助器具目录,包括护理床、轮椅车、防压疮(褥疮)垫三类。
七、长护险待遇保障水平如何?
长护险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长护险规定的费用由基金支付,职工长护险基金支付水平为70%左右,居民长护险基金支付水平为50%左右。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八、新旧待遇保障模式如何衔接?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实施。自2027年1月1日起,新纳入我市长护险待遇保障范围的重度失能人员,按新待遇保障模式享受长护险待遇;之前已纳入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根据护理需求选择按原待遇保障模式或按新待遇保障模式享受长护险待遇,自选择次月起按选定的待遇保障模式享受且原则上不可再次变更;之前已纳入的中度失能人员,按原待遇保障模式享受长护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