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潍文旅艺〔2021〕5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潍坊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院团自评、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复评的基础上,3月15日潍坊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召开评议考核会议,对2023年度全市5个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进行综合定级,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潍坊艺术剧院有限公司 良好
2.青州市艺术剧院 优秀
3.寿光市京剧艺术团有限公司 优秀
4.安丘市京剧团 良好
5.高密市艺术剧院 良好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8日-3月27日(10天)。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536-8097132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