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网上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的通知

2020/01/06 9.7k 阅读 79 点赞

关于开通网上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1-06 作者: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创新办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我中心在市大数据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新开通网上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对已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简称住房商贷)、当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正常还款期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商贷本息。本业务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及当期实际已偿还的住房商贷本息金额。

二、办理方式

登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网址http://gjj.weifang.gov.cn/),点击“个人网厅”,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等方式登录个人账户申请办理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正常登录,可能是因您的姓名、身份证信息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登记信息不一致导致的。如遇此种情况,请您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进行核对变更个人信息。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网上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00:00~16:00。

四、注意事项

1.借款人及配偶双方都要申请本业务的,必须由借款人先提交申请,待办结后借款人配偶再进行申请。

2.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配偶单方申请本业务的,需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提取。

3. 借款人与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内未关联夫妻关系的,配偶尚不能网上申请本业务,请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绑定夫妻关系后,再予以申请。

特别说明:本业务需要由工作人员在后台审核住房商贷信息,申请提交后,如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办结,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其他说明

1.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智能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部业务网上办理的需要,部分业务尚需到服务窗口办理,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本通知所述业务办理内容应当同时符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和业务办理规则。

3.业务咨询电话:12329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