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已于2023年9月26日由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是保障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也是形成工作闭环、强化监管职责、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程序。2021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上线了《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要求于2023年底对监督抽查工作全部实现电子化处理。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18号令)等法律规章、《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对不合格结果处理流程、措施和有关要求做出细化和明确,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四、重要举措
根据国抽、省抽要求,结合系统应用状况和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规范》。该规范共4章39条,明确了市县两级职责分工、系统应用、产品追溯等内容,对国抽、省抽、市抽及外地线索移交的不合格处理程序分别进行了规定,对结果送达、不合格产品控制、异议处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委托加工、中止情形、复查检验等问题明确了解决措施,并梳理了9项工作文书格式。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丁洪伟
咨询电话:0536-8587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