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3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MD FERDOWS AHMED,男, 2001年1月9日出生,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B00257776,现持居留许可号码:102207070,有效期至:2024年2月22日。
TAIBUR RAHMAN,男, 1999年9月1日出生,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B00244991,现持居留许可号码:102207065,有效期至:2024年2月22日。
MD EMDADULHOQUE,男, 1998年12月21日出生,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04918049,现持居留许可号码:102207066,有效期至:2024年2月22日。
上述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可联系原接待单位到我支队变更短期停(居)留证件。凡发现上述人员者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公告10日后上述人员被查获的即按非法居留处理。
特此公告。
潍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3年10月16日